單位簡介
內設辦公室等9個行政科室,1個直屬機構和3個事業單位。
機構設定
威海市國家稅務局設1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2個直屬機構(其中稽查局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為正科級)、3個事業單位(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負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配備專職的內審工作人員。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牽頭組織落實大型企業管理制度辦法,承擔上級部署相關事項;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做好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等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配備專職的國際稅收工作人員。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對註冊稅務師行業進行監管。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科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配備專職的巡視工作人員。
10、教育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二)直屬機構
市局直屬機構設稽查局(副處級)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級別為副科級。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具體實施辦法;對車輛購置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4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科、管理科、徵收科、調查科,級別為正股級。
(三)事業單位
市局設3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威海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上級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本地區稅務代理的行政監管工作。
(十六)承辦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宋修廣(黨組書記、局長)
曲仕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時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徐祥乾(黨組成員)
于越軍(黨組成員)
池京升(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建濤(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黃軍強(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新年思路
根據上級部署,結合我市實際,2011年全市國稅工作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和幹部隊伍生機活力為重點,以提高基本技能、落實基本制度、規範基本操作為著力點,以稅收征管、內控預防、納稅服務、國稅文化、人力資源管理和內部行政管理六個體系建設為主線,依法治稅,改革創新,科學管理,團結實幹,全面提升全市國稅工作水平,推動全市國稅事業實現新發展。
“圍繞一個中心”,就是以組織收入為中心。組織收入是國稅部門的首要職責,要認真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加強分析預測,堅持堵漏增收、挖潛增收、評查增收,確保稅收與經濟協調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財力保障。
“突出提高兩個提高”,就是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和幹部隊伍生機活力。提高稅收管理水平是國稅工作的本質要求,要加強對稅收管理工作的研究,積極探索,銳意創新,用科學的方法提高管理效能,用科學的手段提升管理質量,用科學的機制促進管理最佳化,有效促進稅法遵從,進一步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幹部隊伍是國稅工作的基石,幹部隊伍生機活力直接影響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是稅收事業持續發展的源泉,要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加強班子建設,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增強領導班子執政能力,促進幹部全面發展,激發乾事創業的積極性。
“夯實三個基礎”,就是提高基本技能、落實基本制度、規範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制度、基本操作是開展國稅工作的基礎,要梳理、整合、修訂和完善制度體系,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各崗位工作職責,理順工作流程,建立分工明確、職責清楚、流程規範的制度體系框架。加大崗位相關業務知識、技能標準和流程操作的培訓力度,開展崗位競賽活動等,提高全體幹部勝任崗位工作能力。
“建設六個體系”,就是抓好稅收征管、納稅服務、國稅文化、內控預防、人力資源管理、內部行政管理六個體系建設,這是國稅工作的主線。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是國稅部門的核心業務和法定職責,也是工作體系建設的核心,其他四個體系主要面向幹部職工,其成果也通過前兩個體系的來體現,必須統籌考慮、系統設計。人力資源管理體系重在提升幹部素質、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國稅文化體系重在凝聚力量、激發隊伍活力、營造幹事創業的環境和氛圍,內控預防體系側重於對“兩權”的監督和制衡,內部行政管理側重於促進行政工作協調高效運轉。要按照“全面啟動—督導落實—深化完善—鞏固提升—持續改進”的步驟,套用集成、補充、細化、調整、推廣等方法,統籌安排,集中精力,抓好六個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