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海濱中路56號,成立於200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位置:山東省威海市海濱中路56號
- 成立時間:2002年 9月
- 直屬單位:威海市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2002年 9月正式成立、直屬威海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威海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中心設辦公室、計會科、稽查科、信息技術科、徵收管理辦公室、營業部六個科室,各市、區各設一個管理部,按“統一管理政策、統一財務制度、統一會計核算”的原則,由中心實行統一管理。
中心成立以來,按照“管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圍繞服務職工、服務全市經濟建設大局這一主線,積極解放思想、拼搶機遇、加快發展,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綜合業務擠身全省先進行列。截止 2007 年6月末,全市累計歸集25 億元,累計支取4 億多元,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17億元,幫助 14000 多戶家庭早園了安居夢。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已占全市同期商業金融機構職工個人住房貸款總戶數的 30% ,住房公積金已發展成為幫助職工改善居住條件的重要力量。
主要職責
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中心內設機構6個:
辦公室、計畫會計科、稽查科、徵收管理辦公室、信息技術管理科、營業部 ;
派出機構7個:
市區管理部、高技術開發區管理部、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部、榮成管理部、文登管理部、乳山管理部、石島管理部,其具體職能如下:
(一)辦公室。協助中心領導對日常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中心文秘、機要、檔 案 、信息、接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負責中心財務、統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中心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中心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中心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中心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中心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計會科。負責全市公積金財務會計管理政策的擬定、實施、檢查、指導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公積金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及財務報告的編制、分析、說明工作;負責會計、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負責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告公積金預算、決算、增值收益分配、呆壞賬核銷方案等材料的擬定工作;負責中心資金調度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的審核、整理、歸檔工作。
(三)稽查科。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工作;對中心內部機構執行財經法規、業務政策情況的日常監督工作;監督、稽查各管理部行政執法情況;立案、查處單位或個人對公積金信訪舉報案件;擬訂定期或專項檢查方案,組織實施,匯報稽查結果;檢查處理決定的擬訂、落實、反饋;匯集整理職工民眾反映的熱點、重點問題,擬定相應的完善措施、管理辦法;會同有關科室指導、監督各管理部按照規定操作各項住房公積金業務。
(四)信息技術科。落實市政府信息化考核工作;擬定信息化業務相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依託信息網路系統對業務運行、資金使用方向等進行監督,預警工作;負責管理信息系統軟體的開發、維護、更新、升級工作;組織計算機硬體、軟體購置計畫的編制及設備招投標;負責計算機硬體設備的調配、檢查維護、使用管理工作;建設和維護工作中心業務生成網、內部辦公網和公眾服務網;負責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成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工作;擬訂和執行計算機培訓工作計畫;組織信息技術調研;系統數據定期備份和技術檔案的建立與保密管理。
(五)徵收管理辦公室。組織徵收管理業務調研,協助辦公室擬訂全市公積金征管業務政策規定;負責市區範圍內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徵收、催繳工作;協助計會科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管理部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信訪案件處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
(六)營業部(貸款科)。組織提取、貸款管理業務調研,協助辦公室擬訂全市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政策規定;負責辦理市區範圍內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工作;協助計會科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各管理部的公積金貸款、提取業務工作;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單位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視窗服務工作。
(七)各管理部。市區管理部負責管理市直和環翠區區域內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工作,高區管理部、經區管理部及榮成、文登、乳山、石島管理部分別負責管理各自區域內的各類單位,包括中央、省、市及外地駐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工作。具體職責有:
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徵收、催繳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負責辦理所轄區域內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工作;按期核算各項收入、支出,並按時編制、上報有關報表;負責信訪案件的處理;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類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支付工作;負責各自公積金業務會計檔案、貸款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單位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視窗服務工作;管理市中心下撥的日常辦公經費;負責所使用資產、運行設備安全維護和日常保養工作;定期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