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運輸局

威海市交通運輸局是威海市政府主管全市水陸交通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道路運輸、水上運輸行業管理和交通工程建設市場行業管理以及交通稽查、交通戰備等工作。下轄公路局、港航局2個正縣級事業單位,運管處、交通監察支隊、交通學校3個副縣級事業單位,交通信息站、質監站、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處3個科級事業單位,局機關現設8個職能科室。近年來,威海市交通運輸局始終堅持以“三個服務”為中心,推進交通運輸事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交通保障和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交通運輸局
  • 地點:威海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國家機關
交通概況,工作動態,職責範圍,

交通概況

威海市交通運輸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公路、水路交通建設與管理,道路、水路運輸市場和交通工程建設市場行業管理等工作。轄屬公路局、港航局2個正縣級事業單位,運管處、交通綜合執法支隊2個副縣級事業單位,交通運輸質量監督站、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處、交通應急指揮中心3個科級事業單位,局機關設定7個職能科室。近年來,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全域城市化、市域一體化”“產業強市、工業帶動、突破發展服務業”“城市國際化”三大戰略,牢固樹立“交通引領經濟發展”“交通引領城市發展”理念,推進交通運輸事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交通保障和支撐。到2017年底,全市公路通車裡程達到7064公里,其中幹線公路1258公里(高速公路165公里),農村公路5806公里;全市港口統稱威海港,由6大港區組成,擁有萬噸級以上泊位42個;擁有營運客車5945輛(含公交和出租),營運貨車2.5萬輛;共開通21條國際國內海上班輪航線。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先後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交通系統先進集體、全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先進集體、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單位、全省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威海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貢獻單位、威海市級文明行業等榮譽稱號。

工作動態

2019年5月16日上午,威海市交通工程建設事務服務中心舉行了揭牌儀式,市交通運輸局王令勇調研員和中心負責人劉來寶同志共同為市交通工程建設事務服務中心揭牌,中心部分幹部職工參加儀式。
因機構改革,市交通運輸質量監督站更名為市交通工程建設事務服務中心。掛牌後,中心將按照市交通運輸局部署和要求,紮實細緻做好中心組建的後續工作。

職責範圍

根據《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威海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威發〔2014〕15號),設立威海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下放的職責。
取消、下放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承接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下放市級交通運輸部門的行政權力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強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畫、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客運工作。
(四)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公路超限檢測站設定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六)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執法監督工作。
(八)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國際運輸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一)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海事部門管轄範圍除外);負責職責範圍內公路、水運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公路安全設施建設,組織監督公路危橋、危險路段、港口、事故多發路段安全隱患治理;依法參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三)指導監督全市公路管理和港航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與其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調研、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指導交通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才引進、教育培訓、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規劃基建科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年度計畫的編制、上報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許可權內公路重點工程設計監管、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有關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促進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牽頭擬訂全市交通運輸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牽頭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公路超限檢測站設定的審核、報批工作;監督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與其合署)
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產監管,組織或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負責協調組織應急值班工作。
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承擔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內軍事行動、國防運輸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擔抗震救災、防汛等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六)綜合運輸科
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協調道路、水路運輸及城市客運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承擔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節假日運輸的有關工作;協調指導涉外運輸相關工作;參與綜合運輸樞紐及場站規劃的編制工作,對綜合運輸樞紐及場站的運行進行監督指導;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工作,組織開展行業信息化建設。
(七)城市客運科
承擔城市客運監管責任,擬訂城市客運相關制度、標準、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交、出租客運、汽車租賃工作,協調市域公交一體化工作;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協調、運營管理工作;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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