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風格
拿起相機的克萊因,一下子就被最有名的服裝雜誌——時尚 (
VOGUE)的
藝術指導亞歷山大·林伯門(AlexhnderLiberman)所賞識, 將之聘為時尚的攝影家,林伯門回憶他看到克萊因作品的感受: “他的東西有我在任何其他人的作品所經驗不到的暴力,這些照片 刺目粗糙而不妥協,然而克萊因卻將之捺入一種新的美學裡,這些強烈的街頭景象,使我感到興趣,他是破除迷信的天才,攫取他所看到的。” 克萊因拍攝時裝的手法是前所未有的奇特,他把模特兒由攝影棚帶到街頭,實施
交通管制,雇來作儒、演員,或運上一卡車的蠟像當配 角,有時還重新粉刷街面。他將現實世界重新捏造成一個舞台,以便拍 一件新衣服。有人說他是
服裝攝影的費里尼,表現感知領域的怪誕與 您力。 克萊因有了
《時尚》的豐厚
飯票,就盡情的拍攝他的街頭照片。他所用的鏡頭不是趨廣角(二十一厘米)就是超望遠(五百厘米),徹頭徹尾違反正常的視覺。他認為所謂客觀的角度是不存在的,而攝影的工 作並不需要客觀地去看世界!“為什麼攝影要背負替現實世界做證的重擔,布列松下令用
廣角鏡 頭是歪曲事實,只有五十厘米的標準鏡頭才是正常視覺,而整個時代的 攝影家都將之奉為圭來。在我看來
廣角鏡頭比
標準鏡頭要來得正常。 你甚至可以說五十厘米是一種局限觀點下所受到的懲罰。我們是用兩 個眼睛在看世界,而相機卻只有一個眼睛,無論用什麼鏡頭,任何照片都是雙眼所見的事物的扭曲。” 個性很偏激的克萊因,看事情也有其極偏頗的一面,他的攝影風格 也就是建立在極度偏差的視覺角度上,然而他不認為自己是在扭曲什 么。他只覺得他要把自己對世界的感覺,原原本本的表達出來而已。
個人報紙
“那陣子攝影的模式就是‘布列松式’,而攝影的字義就是‘客觀 ‘高雅’、‘距離’、‘顧慮周到’、‘分寸把握’等涵意,我仿要從相反的方向進行,把客觀的那一套都拋開。我自己搞出一套法子來,把任何事情都當成
獨家新聞來拍。”
“我將這本書看成怪獸城市的每日號角,在清晨三點鐘
吹出它的醜 聞和獨家報紙。
《紐約》這本書是視覺日記也是個人報導。我希望它看 起未像是新聞。”
克萊因的這種反傳統的攝影觀點,使他拍出一大堆焦距不很準確, 粒子相當粗糙、構圖也沒有可循章法、相機也不是拿得很穩的照片。
他剪裁照片,故意把照片調子的反差弄得很大,令人有一種髒兮兮 的感覺。就品質來看,好像是一般攝影家的失敗之作。然而在克萊因 所拍攝的街頭人群當中,這些極度反技巧的
暗房工作,卻使照片透露出 一項騷亂的氣氛。將熙熙攘攘的街頭罩上不祥的預兆,好像他看到每 一個人潛在的恐懼,與隱藏在寧靜生活下的悲劇。這就是克萊因的反攝影所形成的強烈風格,在此之前沒有人這么拍過街頭,攝影的表現領 域在克萊因的手中又大大邁進一步。
急進的克萊因通常只花幾個月的時間去拍攝一個題材,然後花上整年的時間去挑選照片、編輯
成書。繼《紐約》之後;《羅馬》、《莫斯科》、《東京》都是在歐洲出版,美國始終不接納他這個怪人。這四本書的拍攝年代前後只有七年之隔,這七年正是他創作力年產值期,石破天驚的劃空而過,卻立即消失殆盡。
他在三十七歲就放下照相機,打算再也不 拍照了。他說: “我在攝影上已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這就夠了。” 一直沒有
歸屬感的克萊因,這回在攝影也找不到
避風港,因為他不 是用藝術來平息自己的心,而是把自己不穩定的性格借藝術表現出來, 他不只在生活中自我放逐,連在藝術表現也是如此。 克萊因拍起
政治電影,更是激進,他不遺餘力的諷刺
企業界、藝術 界、政客、社會倫理、傳統教條…·,其實他也正諷刺了自己所做的事, 因為他現在也成功了,而他一直是在反成功。
很令人吃驚的是,克萊因在被重新肯定之後,又拿起相機拍照,在 某個方面來說,他是個十足的
機會主義者。他對自己又拍照片的事,這 么解釋著:“我覺得很久沒有說一種語言了。舌頭、行為都覺得遲鈍,對事物 的感覺都生鏽了。我現在一直在展覽
老照片,展得連自己都厭煩了。 我希望看看自己還能拍些什麼。” 今年已五十歲的克萊因,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小上十來歲,仍然有 張英俊的臉,抖擻的精神,和不可一世的狂妄。
他浪蕩了幾十個年頭,總算靠曾經被遺忘的照片來獲得功成名就 的報償。不知道他最近所拍的照片,是不是“反克萊
因式”的呢?攝影 對他來說一直是有別於任何
藝術形式的: “攝影不是繪畫,繪畫是構圖、修飾、改變,該減的要減,該加的要加,而照相就是一下,有或沒有就是那么一下,死了或活著就是“碰”一 聲。”
克萊因所說的“碰”一聲,就是自己攝影觀念的總結,他像是在測驗 每一個人對武器的反應,他的照片很明顯的透露出相機的存在狀況,很 自覺的介入被拍攝的對象當中,要每一個人都知道有人正在扣板機,讓1的反應臉色完全的出現在鏡頭裡 當有人要克萊因談談自己的攝影時,他總是只說三個字: “精神恍慪(Trance)、目擊(Witne.)、作樂(Revels)。” 沒有人能很明確知道他到底要說些什麼?他的行為是那么怪異, 他的表現是那么極端,他的
說詞又是那么故弄玄虛,然而他的照片卻是 那么強烈。他所乾的每一件事都像閃電,要大家都被驚嚇,然而閃電能 夠襲擊多少次呢?
相關評價
躍為超級明星 敗部復活的克萊因,曾出版過四本銷路極差的影集——《紐約》 (1956)、《羅馬》(1958)、《莫斯科》(1964)、《東京》(1965)。從書名就可 以知道克萊因所要表達的內容——都市人的生活景像。他的攝影自始 至終,就是街頭的人生。 街頭攝影從五十年代以來就成為影像表達的主流,攝影家們爭相 的在人生的萬花筒中,旋轉出一個自己中意的圖象來。克萊因的街頭 照片,能從塵封的遭遇,被重新認可是有其緣故的。他的
表現手法,可 以說是攝影史上最為特立獨行的一位,是一種在精神恍炮下的視覺影 像,攝影者如同被別人催眠,而被攝者又如同被攝影者所催眠一般,大 家都在夢遊,進行著複雜而意義不明的交往。 克萊因的街頭眾生相,有一股強烈的攻擊性,仿佛他隨時要在原本 寧靜的人群中,製造暴動事件一樣。他的這種表現手法,被布列松批評 為“整個都持錯了。” “對”或“錯”在克萊因來說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他在意的事,是要徹 頭徹尾打破所有習以為常的攝影法規。他是一個意圖明顯而表達直接 的快門
狙擊手,他只是按快門留住影像而已,照相機在他的手中變成武 器,拍照對他來說是扣板機射擊別人的一種行為。瞄準、射擊、碰!碰! 碰!克萊因這位神槍手終於熬出頭。他的射靶——一幕幕街頭的騷動 畫面,被喻為是“影像的啟示錄”,啟開了原本隱藏在每人內心深處的本 性。所有人看起來都是疏離的,不能接受別人,也不能被別人所接受,好象每一個人都有這種苦悶的時刻,而克萊因讓每一個人在面對相機時,同時展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