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弗拉德·韋伯(威廉·F·韋伯)

威廉·弗拉德·韋伯

威廉·F·韋伯一般指本詞條

威廉·弗拉德·韋伯爵士(Sir William Flood Webb,1887年1月12日—1972年),曾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長、澳大利亞最高法院法官。戰前和戰時還曾兼任中央甘蔗價格董事會主席、澳大利亞工業關係理事會理事長調查特物士頓鐵路慘案的皇家委員會主席、調查運輸事故的皇家委員會主席、調查製糖工業事故的皇家委員會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廉·弗拉德·韋伯
  • 外文名:William Flood Webb
  • 國籍澳大利亞
  • 出生日期:1887年1月12日
  • 逝世日期:1972年
  • 畢業院校昆士蘭大學 
  • 職業:法官
人物經歷
1887年1月21日,威廉·弗拉德·韋伯出生於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布里斯班,畢業於天主教會國小、中學及昆士蘭大學
1913年,加入昆士蘭律師公會。
1915年,任公眾辯護律師。
1916年,任官方律師及公家監護員(Curator)。
1917年至1922年,任皇家律師。
1922年至1925年,任助理司法總監,總辯護律師(solicitor general for the state)。
1925年,任昆士蘭仲裁法院法官兼院長。
1940年,任昆士蘭法院院長。
1942年,被封為爵士。
1943年,任澳大利亞日軍罪行調查委員會主席。
1946年1月,被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任命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長,主持對二十八名日本戰犯的審判。同年5月,被任命為澳大利亞最高法院法官。
1954年,被封為騎士。
1958年,退休。
1967年,被昆士蘭大學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1972年,在南布里斯班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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