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詹森(1771~1834),南卡羅來納州人,1804年至1834年任大法官。
與傑斐遜任命的其他大法官不同,他成功地抵制了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在法庭中的主宰地位。通過這種做法,他樹立了“偉大的異議者”的傳統。雖然是南方人,他反對聯邦法令廢止權的州主權論。
早先在南卡來羅納擔任州眾議員(1794-1799)和議長(1798-1799),後來被議會選為普通訴訟法院法官,當時是州的最高法院。任法官期間,他在哥倫比亞大學內組織了一個學院,後來成為南卡羅來納大學,1804年3月經托馬斯·傑斐遜提名,成為美國最高法院第一個民主-共和黨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馬歇爾為了鞏固最高法院作為法律和憲法解釋者(主要按聯邦黨人的原則解釋)的地位,不贊成分別寫出個人意見。在大多數重大案件中只發表法院意見,並力求在同事中間取得一致意見。但是詹森卻往往發表獨立的見解,他在州法院的時候就習慣寫個人意見,現在這一傾向得到馬歇爾的政敵傑斐遜的支持,儘管1826年傑斐遜去世前和詹森一直是朋友,但詹森也不是每件事都支持傑斐遜的。在1808年“吉爾克里斯特訴查爾斯頓稅務官”一案中,詹森在主持聯邦巡迴法庭時,準許一艘根據傑斐遜1807年禁運法下令扣押的船隻駛離查爾斯頓,該法是旨在使美國在拿破崙戰爭中保持中立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