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富蘭克林·威洛比,1867年 7月20日生於美國
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1912~1917年在普林斯頓大學任
政治學與法學教授,後在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總統設立的節約與效率委員會工作。1916~1932年任政體研究所所長。1927年以該所為核心組建布魯金斯學院,並擔任院長。1921年為美國《預算與會計法》的主要起草人,他關於
財務行政、
政治制度、
公共行政的著作主要有《各邦的預算制度改革運動》(1918)、《現代國家之政府》(1919)、《公共行政學原理》(1927)。
20世紀20~30年代,美國學術界熱衷於對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及其相互關係的討論。威洛比從立法與行政的關係出發,主張
國會按照憲法賦有行政權,國會按其意願再將行政權授予總統或其他官員,這同當時認為總統按照憲法賦有行政權的觀點不同。他著重研究行政中有規範意義的原理、原則,這對後人從事效率研究有重大意義。他對政府財政也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特別是
預算、
會計、物資採購、貯藏等問題,從而擴大了傳統行政學的範圍。迄今,財務行政仍為
行政學重要研究對象之一。他的《公共行政學原理》一書,僅次於
懷特·倫納德的《公共行政學研究導論》,成為當時行政學的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