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金河

姜金河,男,漢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瑞昌人,大學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2月,經中共九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九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姜金河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姜金河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7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8年8月至1993年3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幹部;
1993年3月至1993年9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主任科員;
1996年1月至1998年9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
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都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湖口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
2007年3月至2016年9月,湖口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6年9月至今,九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人物事件

九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姜金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2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姜金河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姜金河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做政治上的兩面人,損害了檢察機關形象;違反組織紀律,為下屬職務晉升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民眾紀律,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法處理有關案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姜金河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
  姜金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政治底線,貪慾作祟,甘於被“圍獵”,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九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九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姜金河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姜金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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