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姜晟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江蘇元和
- 出生時間:1730
- 去世時間:1810
人物生平,主要事跡,
人物生平
乾隆三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累遷郎中。擢光祿寺少卿,轉太僕寺,仍兼刑部行走。四十四年,出為江西按察使。逾年,超擢刑部侍郎,屢命赴各省按事讞獄。五十二年,授湖北巡撫。時大軍征台灣,晟運米十萬石濟餉需,上嘉之,予議敘。五十三年,荊州江堤潰,命大學士阿桂等往勘,以晟未能疏濬上游漲沙,並坐屬吏婪索淮鹽匣費,褫頂帶。尋召授刑部侍郎。
五十六年,復出為湖南巡撫。芷江境失餉鞘久不獲,晟捕首犯置之法。洞庭湖盜董舒友等積年為商旅害,邏獲之,傳首湖乾,盜風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鄧叛,永綏苗石三保應之,晟偕總督畢沅往剿。尋雲貴總督福康安來督師,晟駐辰州治軍需,分兵屯諸要隘,緝獲奸匪百戶楊國安父子解京,詔嘉其治軍鎮靜,下部議敘。三月,赴鎮筸查緝邊備,並撫難民,上以辰州要衝,命仍回駐。首逆吳半生就獲,予優敘。
五十六年,復出為湖南巡撫。芷江境失餉鞘久不獲,晟捕首犯置之法。洞庭湖盜董舒友等積年為商旅害,邏獲之,傳首湖乾,盜風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鄧叛,永綏苗石三保應之,晟偕總督畢沅往剿。尋雲貴總督福康安來督師,晟駐辰州治軍需,分兵屯諸要隘,緝獲奸匪百戶楊國安父子解京,詔嘉其治軍鎮靜,下部議敘。三月,赴鎮筸查緝邊備,並撫難民,上以辰州要衝,命仍回駐。首逆吳半生就獲,予優敘。
《吳中先賢譜》 蘇 文 編繪
主要事跡
嘉慶元年,湖北枝江、來鳳邪匪起,遣副將慶溥擊賊於龍山,走之,湖南境內獲安。是年,福康安、和琳先後卒於軍,晟偕額勒登保、德楞泰等剿撫,加總督銜。苗疆漸平,駐辰州治善後事宜。二年,兼署總督。三年,京察,予議敘。布政使鄭源璹附和珅,以貪著,需索屬吏,必多金始得赴任。屬吏藉胥役為幹辦,縱令嚇詐浮收,苦累百姓。四年,和珅敗,為言官論劾。詔“晟平日居官猶能自守,因畏和珅不敢參劾,尚非通同舞弊”,命逮訊源璹,籍其貲財,澈底根究,具得源璹加扣平餘、蓄養優伶、眷屬多至三百人諸罪狀,論大辟;晟坐失察,當革職留任,上特寬之。冬,鎮筸苗吳陳受倡亂,晟督師守隘,同知傅鼐以計擒斬之,加太子少保。五年,實授總督,尋調直隸。六年,畿輔久雨,永定河決。坐奏報遲延,褫職逮問,發河工效力。工竣,予主事銜,刑部行走。七年,授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