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濱海縣通榆鎮舀港村村幹部李海林等人違規使用集體資金問題。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時任舀港村黨總支副書記李海林(主持工作)決定,將村集體所得臨時用地補償金、秸稈還田資金、土地補償金總計91269元交由村會計姜勤章保管,後又違規將其中84364元用於招待費、村幹部獎金等支出。鑒於2016年12月李海林因其他違紀行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8年1月,李海林被開除黨籍,姜勤章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