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詩,女,湖南長沙人,博士,現為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姚詩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
- 學位/學歷:法學博士
- 專業方向:刑法學
- 任職院校:湖南大學
- 職稱: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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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清華大學法學院 法學學士(1999-2003)
清華大學法學院 法學碩士(1999-2006)
清華大學法學院 法學博士(2006-2010)
工作經歷
湖南大學法學院 助理教授(2010-2014)
湖南大學法學院 副教授 (2015-)
學術成果
研究項目
1.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不作為犯中的先前行為 (2016-2019);
2. 中國法學會課題:公共安全治理語境下不作為犯的擴張適用研究(2015-2017);
3. 教育部課題:社會風險防範與刑法義務構建(2011-2014);
4. 省級課題:政企組織管理者不作為的刑事責任(2014-2019);
5. 廳局級課題: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線索通報標準(2018)。
學術論文
目前,在CSSCI法學重點期刊、CSSCI法學核心期刊等發表多篇學術論文:
- 姚詩:《真正不作為犯:義務困境與解釋出路》,《政治與法律》2019年第6期;
- 姚詩:《不真正不作為犯的邊界》,《法學研究》2018年第4期(人大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18年第11期全文轉載);
- 姚詩:姚詩:《快播案的刑法教義學分析》,《嶽麓法學評論》,2017年第2期;
- 姚詩:《中國反腐敗法律制定和實施的進展、問題與對策》,《廣州大學學報》,2016年第3期;
- 姚詩:《先前行為保證人地位的理論根據》,《清華法學》2014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15年第1期全文轉載);
- 姚詩:《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的刑事責任》,《嶽麓法律評論》2015年卷;
- 姚詩:《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的刑事責任》,《嶽麓法學評論》,2014年第1期。
- 姚詩:《先前行為與實行過限下的知情共犯人責任》,《法學研究》2013年第5期;
- 姚詩:《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解釋立場與實質標準》,《政治與法律》2012年第4期;
- 姚詩:《先前行為歸責模式述評》,《刑事法評論》2011年(人大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11年第12期全文轉載);
- 姚詩:《交通肇事“逃逸”的規範目的和內涵》,《中國法學》 2010年第3期;
- 姚詩:《醫患關係的刑法解讀——保證人理論下的責任劃分》,《東吳法學》2008年總第17卷;
- 姚詩:《騙取信用證行為性質分析》,《中國刑事法雜誌》2005年第3期。
學術著作
1.獨著:《不作為犯中的先前行為》,清華大學出版社(即將出版);
2.參著:《審前程式問題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16年版;
3.參著:《刑事案例訴辯審評—強姦罪 拐賣婦女兒童罪》,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版;
4.參譯:《歐洲法律之路》,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課題項目
[1] 社會風險防範與刑法義務構建,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主持
[2] 政企組織管理者不作為的刑事責任, 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主持。
[3] 司法職權的配置,國家社科重點項目,主要參與人。
榮譽獲獎
學生時期獲得清華德語一等獎、光華獎等多項獎勵;博士論文《先前行為問題研究》獲全國刑法學博士論文二等獎,並編至《全國刑法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薈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