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興贊文赦王尚案

姚興贊文赦王尚案,發生在後秦主姚興弘始八年(公元406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姚興贊文赦王尚案
  • 出處:《晉書·姚興載記》
  • 涉及人物:姚興
  • 發生年代:後秦
案件詳情
此案發生於後秦主姚興弘始八年(公元406年)。王尚原為後秦涼州刺史,在任能安撫遺民,百姓翕然歸附。他受姚興徵召,回到都城長安,因藏匿後涼呂隆的宮人裴氏,擅自誅殺逃亡人薄禾等罪過,受到主管官吏的糾劾,被關押在御史台。隨王尚還都的原涼州別駕宗敞、治中張穆、主簿邊憲、胡威等上疏為王尚申訴道:“臣州荒裔,鄰帶寇讎。刺史王尚受任於垂滅之州,策成於難全之際,輕身率下,躬儉節用,勸課農桑,時無廢業。雖效未酬恩,而在公無闕。自至京師,於今三旬,以取呂氏宮人裴氏及殺逃亡人薄禾等為南台拘禁。裴氏年垂五十,寡居本家,不在尚室,年邁姿陋,何用送上?邊藩要捍,眾力是寄,禾等私逃,罪應法辦,以殺止殺,安邊之要義。論勛則功大,論瑕則過微。而御史吹毛求疵,忘勞記過。況且王尚之奉國,歷事二朝,就有微過,功足相補,宜弘無極之施,以彰覆載之恩。惟陛下亮之。”姚興見到表疏,認為文義俱佳,十分高興,就赦免了王尚,還任命他為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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