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強(浙江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姚強,男,1981年出生,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他參加工作不久後就開始受賄,數額高達300多萬元,並且貪污33萬元,還堂而皇之地重婚。

2015年3月,被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

人物經歷,重要事件,

人物經歷

姚強,男,1981年出生,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他參加工作不久後就開始受賄,數額高達300多萬元,並且貪污33萬元,還堂而皇之地重婚。
2015年3月,被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

重要事件

經審理查明:2004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間,被告人姚強擔任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與勘查設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及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在此期間,姚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3003218元;
2009年至2010年,姚強在擔任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與勘查設計處副主任科員期間,利用負責建築節能宣傳工作上的職務便利,先後兩次以簽訂虛假宣傳契約、虛構網路實際投放量的形式,非法占有建築節能宣傳專項資金總計33萬元。
此外,姚強與其妻子沈某自2004年12月15日在杭州市江乾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以來,一直保持合法夫妻關係。在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姚強於2009年7月8日與張某在嘉善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後兩人雖於2009年7月10日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於當年年底又在嘉善公開舉辦婚禮,並一直以夫妻名義生活直至2013年。
法院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姚強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4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以重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財產45萬元,未退繳的其餘受賄所得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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