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京兆捕賊詔》是唐代李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委京兆捕賊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委京兆捕賊詔
輦轂之下,法在肅清,奸盜竊發,理難容舍。親仁坊今月五日賊,依前委京兆府左右街使鳳翔、邠、涇、金、商、同、華等州切加捕逐,如獲頭首,準法法斷。其餘支黨,一切不問。於戲!唯此凶災,是彰非德,情敢忘於罪己,惠所貴於及人。施令布和,期於蘇息,凡厥臣庶,宜體朕懷。主者施行。
作者簡介
李昂(809—840)唐朝皇帝,唐穆宗第二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為宦官王守澄等擁立。827—840年在位。在位期間,朝臣朋黨傾軋,官員調動頻繁,政權乃至皂帝廢立生殺,均操宦官之手。後起用李訓,鄭注,意欲剷除宦官.大和九年(835年),李訓引誘宦官參觀所謂“甘露”,企圖一舉將其消滅,但事情敗露,宦官大肆誅殺朝官,史稱“甘露之變”,事後,為宦官所鉗制,慨嘆自己受制於家奴,不如周赧王、漢獻帝。開成五年(840年)抑鬱病死,廟號“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