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船條款是海上保險對同一所有人或同一機構的船舶相撞造成的損失費用可以賠付的條款。
本來法律上對同一主體不存在侵權行為賠償,保險人也不能負賠償責任;但是兩船相撞畢竟造成了船主的損失,為了擴大保險的保障作用,倫敦保險人協會的船舶保險條款增設了一條“姐姝船條款”,對同一所有人船舶相撞的損失費用,如同與他人所有船舶相撞一樣負責賠償。對姐姝船相撞的賠案一般由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船東)雙方同意的仲裁人公斷。此條款已為國際保險市場廣為採用。
姐妹船條款是海上保險對同一所有人或同一機構的船舶相撞造成的損失費用可以賠付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