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及常見疾病:
(一)慢性腎炎對妊娠的影響:
慢性腎炎腎臟血流量減少,血液尿素氮和肌酐濃度升高,胎盤血供不足,影響胎兒發育,可造成流產、死胎、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發生率升高。但如腎功能損害輕微,孕期適當監護,多數能維持到足月,亦有少數重症病人經透析治療或腎移植後獲足月分娩;妊娠合併慢性腎炎者約有50%並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徵,使病情惡化,易發生急性腎功衰竭,圍生兒死亡率高;腎功能不全者約半數有貧血,同時大量尿蛋白使血漿蛋白濃度下降,皆影響胎兒發育:妊娠預後與腎臟病理密切相關,系膜毛細血管型
腎炎對妊娠預後不利,可致流產、早產和圍生兒死亡,甚至危及孕母生命;而微小型病變影響較小;一般不影響宮縮和產程。
(二)妊娠對慢性腎炎的影響:
妊娠期腎臟血流量增加,使腎臟體積增大,負擔加重,多於孕36周后突然血壓升高,病情加重;妊娠期多種並發盎可使腎臟損害加重,如妊娠劇吐和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等;妊娠中期腎盞、腎盂和輸尿管開始擴張,並易發生尿路感染,使腎功能惡化;妊娠期血液高凝狀態可加速腎臟缺血性改變和腎功能障礙。
二、鑑別診斷:
慢性腎炎與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臨床表現相似,必須鑑別,妊娠高血壓綜合徵一般出現於妊娠24周以後,故如在妊娠前半期即有明顯的持續性水腫、高血壓及蛋白尿,及腎功能減退,則慢性腎炎的可能性極大。但如妊娠晚期才開始作產前檢查,以往又無慢性腎炎史,則與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鑑別比較困難,有時可暫按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治療,待產後再作鑑別。
三、檢查:
(一)尿常規:
尿蛋白陽性,鏡檢有紅細胞及顆粒管型,尿比重下降。患者常在孕前或妊娠20周前出現持續蛋白尿而發現本病,以腎病型的尿蛋白最多。慢性腎炎晚期,腎小球多數毀壞,蛋白漏出反而逐漸減少,因此尿蛋白量的高低不能反映該病的嚴重程度,也不能以尿蛋白的多少作為引產的標準。
(二)血常規:
慢性腎炎因蛋白質大量喪失和腎臟實質的損毀,使腎臟紅細胞生成素減少,所以常伴有貧血,屬於正常紅細胞型貧血。慢性腎功能不全伴有貧血者很難治療,宜少量多次輸血。
(三)眼底檢查:
眼底可見出血、滲出及典型的符合腎炎診斷的視網膜炎。輕度慢性腎炎眼底檢查可以正常。
四、治療原則:
產科治療原則:血壓正常,腎功能正常或輕度腎功不全者,一般可以耐受妊娠。慢性腎炎病程長,已有明顯高血壓及中、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不宜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