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為江蘇省如皋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建制。該中心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授權,履行對進駐部門集中審批、收費事項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的職能。為了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簡化審批程式,提高行政效率,“中心”對行政審批事項、收費事項和服務項目實行“一個門受理、一座樓辦事、一個窗收費、一條龍服務”的運作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
- 宗旨:依法辦事、公開公正、廉潔勤政
- 服務理念:視窗圍繞民眾轉,部門圍繞視窗轉
- 所在城市:如皋
- 成立時間:2001年5月31日
- 占地面積:5000多平方米
服務理念,發展歷史,進駐部門,服務情況,管理考評,
服務理念
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依法辦事、公開公正、廉潔勤政、優質服務”為宗旨,倡導“視窗圍繞民眾轉,部門圍繞視窗轉,中心圍繞社會轉”的服務理念,實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推出服務指南、電子觸控螢幕查詢、簡訊告知、網上下載等服務措施。“中心”以“為民、利民、便民”為已任,努力塑造一流環境,提供一流服務,打造一流隊伍,創造一流業績,為實現如皋社會和經濟新一輪跨越式發展作出貢獻。
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地理位置
發展歷史
2001年5月31日如皋市成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2002年6月28日擴容遷入裝修一新的工業大廈新址辦公並更名為“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2008年5月起,圍繞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行“一卡通兩集中三到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市鎮村三級便民服務網路全覆蓋,全面最佳化和提升我市經濟發展軟環境要求,“中心”實施“擴容改造提升”工程,8月23日辦件與收費電子化管理“一卡通”全面投入運行。裝修出新後的“中心”,辦公面積近5000多平方米,形成了環境優美、功能齊全、電子化管理的辦公條件。
進駐部門
進駐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的有30個政府職能部門和供水、供電、電信3個為項目聯辦服務的配套服務部門,共設立服務視窗71個;10個服務事項少、審批頻率不高的部門設了1個綜合視窗。
服務情況
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內還設有配套服務的結算中心和商務中心以及相關的中介服務視窗,工作人員160餘名。此外,納入“中心”“分中心管理”的有8個部門的11個辦證大廳或服務中心;全市各鎮(區)設立有便民服務中心、村設立有便民服務室,形成了覆蓋全市的市鎮村三級便民服務網路。
經過本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心”形成了“一卡通、兩集中、三到位、四統一、五辦理、六公開”服務特色。“一卡通”:對投資額50萬元以上的經濟建設、基本建設類項目免費發放“一卡通”服務卡,提供諮詢、登記、導辦服務,努力為辦件者提供公平公正、快捷便利的“綠色通道”。“兩集中、三到位”:部門行政許可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中心”集中,審批項目進“中心”到位,部門向“中心”視窗授權到位,派駐“中心”人員到位。“四統一”:統一工作規範,統一集中受理,統一紮口收費,統一考核獎懲。“五辦理”:即辦事項立即辦理,職責事項主動辦理,重大事項上門辦理,重要事項靈活辦理,所有事項公開辦理。“六公開”:服務項目公開,政策依據公開,辦事程式公開,申報材料公開,服務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公開。
“中心”內辦件與收費全面實現電子化管理。建立了信息化審批服務平台,通過計算機軟體,對審批事項的辦理過程和收費以及工作人員服務現場執行規章制度規範化服務的情況進行即時、全程電子監控,做到“人定製度,制度進機器,機器管人”,杜絕任何個人權力在審批及收費過程中的不當行為。其中:對投資額50萬元以上的經濟建設、基本建設類項目的辦件與收費,實行“一卡通”服務與監控模式,通過“一卡通”受理視窗進行登記、信息錄入、免費發放“服務卡”並提供與項目相對應的“導辦服務單”後,服務對象持卡到各相關視窗辦件,計算機軟體同時啟動全程監督程式。資料不全的,出具“補辦件通知單”告知補辦內容;資料齊全的承諾件,出據“承諾件通知單”告知辦結時間;資料齊全的即辦件,當場辦結髮照並出具“送達通知書”。辦件過程所涉相關收費(含前置收費),由視窗根據軟體系統事先制定的收費標準計算,生成“繳款通知單”,服務對象到結算中心繳費。其它各類審批事項的辦件與收費,則由各視窗直接受理,辦件及收費的管理參照“一卡通”服務與監控模式執行。
歷經三輪改革的“中心”,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幫助及各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規範許可行為、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最佳化投資環境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整個“中心”工作較好地體現了“規範、便民、高效”原則和“服務經濟、方便民眾”宗旨,顯示出了快捷的辦事效率和旺盛的生命力。
管理考評
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分中心”管理與考評辦法
進一步強化和規範“分中心”管理,提高全體工作人員服務經濟、服務發展、服務基層的能力和水平,為廣大投資者和服務對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根據如皋市人民政府皋政發〔2008〕89號檔案精神,經“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部分“分中心”季度考核評分細則
“分中心”季度考核評分由“基本分”和“加分”兩部分組成。
一、基本分
“分中心”考核基本分為95分(滿分),具體五項內容:
(一)、制度建設(20分)
注重製度建設,有日常考勤制度、服務工作規範、例會學習制度、廉政建設制度、政務公開等一套較為完備的服務工作機制,並能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不完備,執行不力的,予以相應扣分或不得分。
(二)、辦件管理(20分)
嚴格執行收退件管理辦法,全面實行一次告知制和首問負責制;按規定要求實行低限收費;在規定的承諾期限內辦結各類事項;嚴格依法辦事,用足用活相關政策並提供優質服務。收退件管理混亂、不按規定收費、超期辦結、不依法辦事的,予以相應扣分或不得分。
(三)、創新服務(20)
注重行政服務創新工作,以便民、高效、快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創新服務機制,做到年初有計畫,年內有舉措,年終有總結;不斷強化“分中心”管理與建設,爭先創優意識濃。工作思路不清,創新舉措缺乏,爭創意識不濃的,予以相應扣分或不得分。
(四)、參與綜合協調(20分)
部門分管領導和“分中心”主任與“中心”保持正常聯繫,信息暢通,及時通報、溝通有關許可服務信息;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各類協調會議(含要求參加的其它有關會議),認真完成“中心”交辦的協調事項,做到隨叫隨到,不敷衍了事,不推諉扯皮;及時向“中心”業務科報送《辦件月報表》(樣表附後)。聯繫不暢通、信息不溝通、協調不到位、報表報送不及時的,予以相應扣分或不得分。
(五)、服務對象評議(15分)
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強,工作規範到位,辦件過程主動接受服務對象評議,服務對象反映較好;在“中心”檢查、抽查及定期發放的問卷測評中滿意率達95%以上。服務意識不強,測評滿意率不高的,予以相應扣分或不得分。
二、加分
“分中心”季度考核加分為5分,與基本分合計一併統計,形成對“分中心”季度考核總分。遇有下列情況加分:
1、服務對象的表揚(表揚信、錦旗);
2、上級領導的表揚;
3、“中心”管理層的表揚;
4、縣級以上新聞媒體的表揚;
5、向“中心”《行政服務交流》投稿,報送相關服務信息,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有關活動。
以上各項加分,各條款之間如有交叉,則就高不就低,不重複加分。
第二部分季度檢查與年終評先
一、季度檢查
對“分中心”的季度檢查考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由“中心”通過定期檢查(“中心”每季末牽頭組織一次檢查,看現場、匯報交流等,各“分中心”負責同志參加)、不定期抽查(“中心”領導帶隊,每月隨機抽查“分中心”服務狀況)、行風監督員明查暗訪檢查等形式,在每季度未將檢查結果對照本《辦法》進行累計打分,確定考核名次,在《行政服務交流》和《如皋動態》上公布,並作為年終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年終評先
“分中心”年終評先由“先進集體”、“優秀‘分中心’主任”、“視窗服務標兵”和“視窗服務先進個人”四部分組成。
(一)、先進集體(3名)
年終,根據各“分中心”四個季度考核名次進行累計,前三名為年度“先進集體”。
(二)、優秀“分中心”主任(3名)
年終,“中心”參考各“分中心”全年考核情況,並結合“分中心”主任個人的德、能、勤、績、廉等因素,經徵求部門分管領導意見後,由“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確定。
(三)、視窗服務標兵(5名)
年終,各“分中心”自行申報(每個“分中心”1—2名),經部門分管領導初審後,“中心”根據事跡情況及全年各月各季檢查、抽查、測評情況,由“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確定。
(四)、視窗服務先進個人(5名)
從各“分中心”申報的“視窗服務標兵”中產生,由“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確定。
年度“先進集體”由“中心”授予獎牌;年度“優秀‘分中心’主任”、“視窗服務標兵”和“視窗服務先進個人”由“中心”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一定形式的獎勵。
各“分中心”執行本《辦法》情況列入部門年度視窗工作個性目標考評,具體參照《如皋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個性目標考評辦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辦法》由“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08年9月起試行,2009年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