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如東縣政府機構,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如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通辦〔2019〕6號),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址:如東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職能:監督管理
部門職責,科室職能,

部門職責

(一)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各鎮、開發區、化工園區、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方面重大決策和措施的建議;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協調全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四)組織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指導和綜合管理全縣各類安全事故統計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按授權許可權對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含磚瓦廠)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含磚瓦廠)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工作。
(六)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經貿、文化、體育等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和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商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生產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
(八)根據省、市安監局授權,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辦公室如東工作點”的各項業務工作。
(九)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科室職能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和機關支部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考核和機關整體目標考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財務、信訪、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招商引資、工會、日常接待、車輛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對中泰公司依法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和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綜合管理科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負責政策法規和監察工作、案件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各鎮(區)、縣各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鎮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信息發布;負責督辦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的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大型集會、重要活動安全方案的審查備案;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組織安全生產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區域網路維護管理;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除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以外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協助查處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漁業、農機、交通運輸、建築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全縣的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洋口港開發建設有關安全監管、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抓好相關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許可證辦公室做好相關生產經營項目的服務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高危行業管理科
監督管理化工、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化工、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協助查處相關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抓好相關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許可證辦公室做好相關生產經營項目的服務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許可證管理辦公室
負責受理申請單位提交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申請及有關檔案、資料;受理生產經營單位關於辦理行政許可、安全生產評價、評估、培訓等事項的諮詢;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行政許可資料的審查;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現場進行核查;負責將相關檔案、資料及時報省、市行政許可辦公室及相關處室;定期上報行政許可的情況;負責行政許可相關資料的歸檔管理;負責省、市行政許可辦公室以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全縣生產經營項目的預審和“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安監局視窗各項業務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查處全縣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負責全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工作;負責案件舉報受理以及110整體聯動工作;參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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