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書包藏保險套

女童書包藏保險套

還在讀幼稚園的女兒,書包里竟有一個用過的保險套,這讓阿文(化名)嚇了一跳。阿文萬萬沒想到,是幼稚園負責人的丈夫林某船對孩子伸出魔手!事後,用過的保險套,被孩子當成了氣球來玩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童書包藏保險套
  • 類別:事件
  • 地區:漳州
  • 發生時間 :2013年10月11日
事件背景,事件過程,處理結果,社會影響,

事件背景

7歲女童 書包竟藏著保險套
由於父母工作比較忙,雖然是節假日,7歲的楠楠(化名)也被寄管在漳州台商投資區白礁村的星光幼稚園里。
2013年10月11日下午,楠楠被爸爸從幼稚園接回家。晚上,媽媽幫楠楠洗澡,爸爸阿文則幫楠楠收拾書包。突然,阿文發現女兒的書包里竟然有一個用過的保險套。
阿文嚇了一跳,等女兒洗完澡後,他趕緊問女兒,書包里的“氣球”是哪來的。剛開始,楠楠說是在門口的地上撿的。阿文又問了一次,還告訴女兒要誠實。這時,楠楠才說是從伯伯那拿來的。
女兒口中所說的“伯伯”,就是幼稚園負責人徐某的丈夫林某船,54歲。

事件過程

幼稚園“伯伯”多次強姦、猥褻幼女
楠楠說,國慶節放假最後一天上午,她和小美(化名,4歲)、曉曉(化名,4歲)一起被“伯伯”叫到二樓玩。
過了一會兒,“伯伯”就把楠楠叫進房間,讓她脫下褲子,躺在床上……
楠楠還說,“伯伯”當時在他尿尿的地方戴上“氣球”,之後把“氣球”放在床上,她覺得好玩,就拿去玩了。
而當天和楠楠一起在“伯伯”家二樓玩耍的小美和曉曉,也未能倖免。
楠楠說,那天她上樓後,她和小美、曉曉以及“伯伯”都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電視。“伯伯”就坐在小美和曉曉身旁,她看到“伯伯”把手伸到她倆的褲子裡摸來摸去……
聽完女兒的講述,阿文立即向警方報警。

處理結果

法院從重處罰 男子獲刑8年4個月
2013年10月12日,林某船被台商投資區公安分局抓獲,並於當天刑拘。2013年11月14日,他被龍海檢察院以強姦、猥褻兒童罪批捕。
經警方調查,林某船從2013年9月至案發期間,先後4次與楠楠發生性關係,並對另外兩名幼女實施猥褻。
2013年7月15日,龍海市法院對該案件進行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船利用幼女寄管在家的條件,與幼女發生性關係,又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和猥褻罪,應從重處罰。判處被告人林某船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

社會影響

提醒告訴孩子 對這些行為說不!
兒童遭受性侵害,並非個例,某些人的獸行,會使天真活潑的孩子遭受一生難以撫平的傷痛。更令人擔憂的是,許多孩子性自我保護的知識匱乏,不能正確認識自己的隱私部位,遇到性侵害茫然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這是危害自己的行為。
對此,從事幼兒教育10餘年的林女士認為,作為家長,首先應告訴孩子,如果有人對自己有如下行為,一定要說不:
1.把孩子帶到一個隱秘的地方,叫孩子脫下衣服或褲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殖器;
2.讓孩子摸對方身體的某個地方(胸部、生殖器),或讓孩子看他的裸體或隱私部位;
3.帶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體鏡頭的電影或者視頻;
4.用他身體的某個部位(生殖器或者嘴巴)接觸孩子身體的隱私部位;
5.在公車、電影院等公共場所摸孩子身體隱私部位。
平時家長在教育孩子時,一定要讓孩子知道,無論發生什麼事情,第一時間要告訴父母,要讓孩子相信父母是孩子堅定不移的保護者。一旦涉及到孩子被性侵害,家長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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