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活躍與管制騷擾法

女性活躍與管制騷擾法

《女性活躍與管制騷擾法》是以加強職場騷擾對策為核心內容的法律。於2019年5月29日在日本參院全體會議上憑藉執政黨等多數贊成獲得通過,正式成為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性活躍與管制騷擾法
  • 國家日本
  • 通過時間:2019年5月29日
  • 核心內容:加強職場騷擾對策
制定原因,通過過程,修訂內容,

制定原因

日本厚生勞動省勞動局接到的職權騷擾相關諮詢數不斷增加,問題趨於嚴重,因此決定通過法律進行管制。此次對《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育兒及護理休業法》等5部法律一併做了修改。作為上述三種騷擾行為的對策,規定政府、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有責任和義務注意其他勞動者的言行,禁止用人單位對就受害情況諮詢的勞動者採取解僱等對其不利的做法。

通過過程

2019年5月29日在日本參院全體會議上憑藉執政黨等多數贊成獲得通過,正式成為法律。

修訂內容

《女性活躍與管制騷擾法》明文規定不得進行職權騷擾、性騷擾及與懷孕分娩相關的孕產騷擾。法律給出了職權騷擾的認定條件,並首次通過法律條文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採取完善諮詢機制等防範措施。不過,該法並不包含伴有懲罰規則的禁止規定,能否確保實效性成為課題。
職權騷擾的三個認定條件為:(1)以優越的關係為背景,(2)作出超過業務上需要及適當範圍的言行,(3)損害工作環境。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採取防範措施。關於完善諮詢機制等具體內容及相應案例等,今後將在勞動政策審議會(厚生勞動相的諮詢機構)上討論並制定指針。
對於性騷擾將加強對策。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本單位員工在客戶企業等外部實施性騷擾時,若被受害者一方的用人單位要求確認事實等,有義務努力配合。對於客戶進行的騷擾和針對求職學生的性騷擾等也將通過指針研究對策。
女性活躍方面,法律將此前僅限於員工301人以上大企業的女員工錄用和晉升等數值目標設定義務擴大至員工人數為101-300人的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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