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法律維權手冊(案例套用版)》是2015年6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才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性法律維權手冊(案例套用版)
- 作者:孫才濤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424 頁
- ISBN:9787562061045
- 定價:4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生活必備法律叢書:女性法律維權手冊(案例套用版)》是一本致力於面向廣大女性進行普法宣傳和法律教育的書籍。全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編通過具體的貼近生活的案例將法律問題融入其中,展現給讀者,使讀者能夠在生動案例中掌握自己所需的法律知識;第二編通過對社會熱點案件以及經典判例的分析和解讀,讓讀者能夠熟悉女性法律維權的司法過程,提高應對現實生活中侵權事件的能力;第三編收錄了女性維權過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規、法律文書範本以及全國主要的女性維權熱線電話。本書從社會實際出發,語言淺顯易懂,且整理了大量案例以及相關法律分析,對於普法宣傳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書面向廣大女性讀者,為其解答和分析了在離婚、就業、遭受性侵等多種情況下的法律維權途徑和方法,有利於提高廣大女性通過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圖書目錄
第一篇 以案說法
第一章 如何維護女性財產權益?3
1.哪些婚產是我的?3
2.女方因婚姻受贈財產的歸屬?15
3.女方婚前財產永遠是自己的嗎?17
4.婦女的財產權受到侵犯,如何維權?18
5.丈夫給“第三者”的補償費,妻子能否要回來?29
6.離婚財產如何分割?31
7.丈夫搶劫妻子也是犯罪嗎?51
8.憑藉“婚前財產公證”能否讓前夫搬出房屋?55
9.離婚債務由誰承擔?59
10.丈夫去世後,妻子能否繼承“公婆”的遺產?64
11.丈夫借錢資助自己的前女友,能否讓他用“自己的錢”還債?65
12.離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依據哪些規定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67
13.夫妻財產約定有效嗎?70
14.不知家底的女方,離婚時如何主張財產?76
15.離婚時債務是否可以約定轉移?77
16.信用卡透支未還,應該承擔什麼責任?79
17.離婚時丈夫隱匿共同財產,妻子該如何辦?87
第二章 女性的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怎么辦?94
18.女性受到性騷擾,該如何維權?94
19.美容不成反而成“醜八怪”,我該怎么辦?103
20.旅行中被強制購物,該如何維權?109
21.在酒店浴室洗澡摔倒受傷,酒店有責任嗎?117
22.妻子遭受家暴離婚後可以要求賠償嗎?119
23.乘坐客車受傷致殘的賠償標準是什麼?126
24.女人也會犯強姦罪嗎?129
25.夫妻之間有“名譽侵權”嗎?131
26.時裝模特遇到肖像權糾紛該如何解決?133
27.妻子被丈夫婚內強姦,是否應該追究責任?136
28.維護女性人身權該注意什麼?140
29.人工流產,丈夫有權阻止嗎?153
30.村民強迫小娟與死者親吻,構成侮辱罪嗎?156
第三章 法律如何保護女性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160
31.職場遭遇性別歧視如何維權?160
32.要生寶寶了,產假如何休?164
33.結婚、懷孕就必須辭職嗎?171
34.上班途中的車禍屬於工傷嗎?174
35.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如何確定?181
36.單位解除勞動契約需支付多少經濟補償?185
37.公司解除了勞動契約,離職後發現在職期間懷孕,我有權要求恢復勞動契約嗎?202
38.懷孕期間的女職工享受法律賦予的哪些權利?206
第四章 法律對女性的文化教育權益是如何規定的?214
39.父母不讓自己上學,我該如何說服他們?214
第五章 醫療美容糾紛如何維權?217
40.什麼是醫療美容糾紛?發生了醫療美容糾紛如何維權?217
41.進行醫療美容手術前,消費者應該儘量了解哪些常見的法律問題?219
42.醫療美容有哪些常見的陷阱?224
43.簽訂生活美容契約應當注意哪些問題?227
44.在美容機構內購買或使用化妝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229
45.因受到醫療美容機構的誤導而接受了手術,造成不良後果,醫療美容機構應當承擔何種責任?233
46.隆胸未達到預期效果,醫療美容機構是否承擔賠償責任?234
47.沒有合法資格而提供美容服務,是否構成欺詐?能否要求3倍賠償?236
48.美容糾紛中的受害者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238
49.無資質而從事醫療美容並且未盡告知義務的,應當承擔什麼責任?239
50.由於整形美容手術造成容貌受損,是否屬於醫療事故?醫療美容機構應當承擔什麼責任?242
51.減肥達不到承諾標準,可以獲得賠償嗎?244
52.預交了美容費,不想繼續消費了怎么辦?245
53.遇到“免費美容”陷阱,消費者如何應對?246
第二篇 典型案例
一、陳赫離婚案的法律問題評析251
二、行為人對婦女進行猥褻的,法院可以判決禁止其接觸被害人258
何××強制猥褻婦女案(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258
三、違背婦女意志強迫發生性行為構成強姦罪 265
趙軍、楊子霆冒充公安人員強姦賣淫婦女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65
四、村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侵犯本村婦女合法權益、違反公平公正原則的應該認定為無效 272
徐志燕等12名招婿上門的女性村民訴呼和浩特市賽罕區西把柵鄉沙梁村委會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糾紛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72
五、夫妻一方離婚時隱藏共同財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重新分割財產280
晏丁香因原夫葛春輝在離婚訴訟中隱瞞預購房在離婚後取得產權並立遺囑處分給後妻訴遺囑繼承人王良紅歸還該房一半產權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80
六、對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認定,司法中應當從嚴掌握288
張某等訴趙某婚姻無效糾紛案(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288
七、採用搶婚手段強迫他人結婚,構成犯罪的,應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定罪處罰297
肉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伽師縣人民法院)297
八、婚姻登記機關可依申請撤銷冒名婚姻登記305
左志平訴江蘇省灌南縣民政局婚姻登記糾紛案(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305
九、非正常婚姻狀態下丈夫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314
孫某某強姦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314
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故意將夫妻共同財產損壞,另一方在隨即提起的離婚訴訟中可以同時提起財物賠償訴訟321
梁三俊訴原慧蓮離婚並賠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毀損的家庭財物案(山西省孝義市人民法院)321
十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屬無效婚姻327
楊小霞與張全榮因屬三代以內姨表近親結婚被確認無效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人民法院)327
第三篇 常用法律法規與法律文書
一、法律法規彙編335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及重點條文釋義335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359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365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371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375
6.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379
7.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389
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392
9.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 401
10.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 403
二、常用法律文書範本精選 408
1.離婚協定書範本 408
2.婚前財產約定協定書範本 411
3.分居協定書範本 412
4.變更子女撫養權起訴書範本 413
5.民事起訴狀範本 416
6.民事答辯狀範本 418
7.旅遊服務契約範本 419
三、女性法律援助熱線423
作者簡介
李顯冬,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劉知函,法學博士,律師,中國政法大學無形資產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代理國內外商標申請、異議、駁回複審、爭議、行政確權和侵權訴訟等案件,是國內能夠提供商標代理、商標訴訟、著作權登記、著作權訴訟、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等全方位、高水準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的律師。專注於重大疑難智慧財產權案件研究與律師實務工作,多次參加恆大冰泉、稻香村、嘉寶莉、金絲肉鬆、滴滴打車、漢武大帝、“VEP”、德海製藥專利恢復等等國內重大疑難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專家論證會。與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李顯冬教授共同主編《生活必備法律叢書》,與他人合著《旅遊維權實務與風險防範(寫給遊客一方)》、《影視法律規範與操作實務》等等多部法律圖書。多次接受《法制晚報》、《智慧財產權報》等多家媒體就法律專業問題進行的採訪與報導。
孫才濤,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衡水武邑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