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於1974年的石鳳平,系安慶市宿松縣人,1994年其與當地男子殷某共同生活並生育了兩個兒子,2006年,兩人協定分手。雙方約定兩個兒子歸石鳳平撫養,殷某每月承擔一定的生活費。2006年8月,前夫殷某與當地女子吳某共同生活並生育一子。
2013年5月11日,因向前夫索要子女生活費未果,石鳳平點燃前夫家窗簾引發大火,致前夫同居女友、6歲的兒子,以及3名學生全部遇難。2013年12月12日下午,安慶市中級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石鳳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子火燒前夫家案件
- 發生時間:2013年5月11日
- 發生地點:安慶市宿松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