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務員偷拿飛機救生衣事件

2012年3月7日國際婦女節前夕,4名來自安徽的女公務員竟然順手偷拿飛機上的救生衣。當日下午15時許,當她們欲乘飛機離開廈門,在過機場安檢時,被攔了下來並被帶回機場公安分局接受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公務員偷拿飛機救生衣事件
  • 說法:可能‘拿’走了別人逃生的希望
  • 震驚:偷拿這個會犯法?我們真的不知道
  • 來論:老話講貪小便宜吃大虧
簡介,說法,來論,

簡介

因涉嫌違反中國民用航空法規定,其行為構成盜竊使用中的航空設施,她們將面臨10到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據悉,4名女來自一個安徽的11人公費旅行團。過安檢時她們的包引起了安檢人員的注意,經反覆檢測,安檢人員懷疑其中藏有飛機上專用的救生衣。讓她們打開一看,果然捉賊有贓。

說法

“飛機上的救生衣屬於機上應急設備,是用來預防飛機緊急備降到水面時,讓旅客保命的”機場民警介紹說,“毫不誇張地說,你拿走一件救生衣,就有可能‘拿’走了別人逃生的希望”。
這讓4名女子十分震驚,“偷拿這個會犯法?我們真的不知道!”陳某說,她和蘇某、楊某都是第一次坐飛機,根本不知道這些東西是不能拿的。據介紹,她們還都是公務員。4名女子表示,她們這次是參加單位組織的公費旅遊,3月3日飛來廈門時,在飛機上看到了這些救生衣,覺得回家游泳時可能用得著便留了下來。“並不是事先商量好的”,彭隊長告訴導報記者,4名女子當時是前後排坐著的,拿走救生衣純屬不約而同的舉動。
飛機上配備的專用救生衣上都有航空公司的標誌,在公共場所使用一眼就能被認出。而且,這些救生衣只是一次性的,很難被反覆充氣使用。“偷拿救生衣等救生設備,涉嫌違反了中國民用航空法規定”,機場警方解釋說,因為機上的救生衣,是預備飛機發生緊急情況於水上迫降時,提供給乘客保命用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的,可處15日以下拘留。

來論

三八節來臨,遭遇如此尷尬之事,實屬大不應該。老話講貪小便宜吃大虧,看來此話不假。以公務員應有的素質,說自己不清楚、不明白恐怕有點牽強,歷來“空姐”的服務一直為各方所推崇,不懂不要緊,不懂你可以詢問呀,放進自己的口袋了,這是何種行為,其結果就“不言而喻”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4位女公務員注定要度過一個不平凡的“三八”節,“孰可忍孰不可忍”,是非公道曲直自有法律來裁定,同情也好,可憐也罷,相信教訓一定是非常深刻的,雖然“偷拿”救生衣事件的後果很嚴重,如果事情可以重來,還是希望給她們一個悔改的機會,我們歷來奉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情理上的同情,法律的約束才能讓社會更有秩序,如果“知錯能改”,那真的是“善莫大焉”了,這應該是我們都期盼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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