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階段
京2008
奧林匹克運動會採用兩階段註冊程式,即媒體按數量註冊程式和媒體按姓名註冊程式。
從
2007年3月1日起,註冊程式正式開始實施。
北京奧組委開始向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和註冊媒體機構發放媒體按數量註冊表、媒體按數量註冊指南,同時寄出媒體住宿指南、媒體收費卡指南、媒體貨運指南和媒體運行信息。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向北京奧組委返回媒體按數量註冊表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6月15日。這是第一階段,是按數量報名註冊的程式。
接下來在2007年11月1日起將進入第二階段,就是按姓名註冊的階段,此時將向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和註冊媒體機構發放媒體按姓名註冊表。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和註冊媒體機構向北京奧組委回寄媒體按姓名註冊申請表的截止日期為2008年2月29日。從
2008年5月起,
北京奧組委註冊中心將開始向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發放奧林匹克身份註冊卡,我們知道身份註冊卡將是所有註冊媒體報導本屆奧運會的
身份證明。在2008年7月8日起,奧林匹克身份註冊卡將可作為進入中國包括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簽證。
經過和國際殘奧委會協商,北京2008年殘奧會的媒體註冊也將分兩個階段來進行,同樣也是按照媒體的數量註冊的程式和按照媒體姓名的註冊程式,整個殘奧會的媒體註冊工作將在2007年的9月14日正式啟動。
內容
“奧運會註冊”,實際上“註冊”與以前所說的
制證有某些共同之處,但是由於奧運會具有一些特殊規則,同國內以往舉辦的大型體育活動有很大區別。由於有這些區別,奧運會註冊也與以往的制證有很大不同,原因在於“證件製作”只是奧運會註冊工作整個過程當中的最後一個階段,也就是最終成果的形成階段,在奧運會註冊的整個過程中是非常小的一部分工作,更多、更大量、更艱巨的工作是在這個階段之前和之後進行的。
目的
奧運會註冊的目的是用來鑑別人員的身份,並確認這些人員在奧運會中所擔負的職能和角色,並授予他們必要的許可權。同時,還要通過一個可視化的證明檔案來顯示這些許可權,用以方便他們在奧運會期間在規定的地點履行他們的職責。這個證明檔案就是奧運會的“
護照”,稱為奧運會身份註冊卡。
奧運會身份註冊卡不是一種特權地位的外在標誌,而是一種必要的工具,用來管理參加奧運會的巨大人群,確保他們方便而有序地流動。
奧運會註冊工作的最終成果就是製作、分發和激活奧運會身份註冊卡,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奧運會證件”。
依據
奧運會註冊工作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主要的依據是《
奧林匹克憲章》、《主辦城市契約》、北京《申辦報告》。當然,作為最直接的兩個依據性檔案分別是由國際奧委會制定的《奧運會註冊和報名用戶指南》和國際殘疾人奧委會制定的《殘奧會註冊指南》。我們所從事的一切工作都是在這兩個檔案的指導下開展的。
奧運會身份註冊卡是授予持卡人參加奧運會的資格和權利的檔案。奧運會身份註冊卡與持有人的護照或其它正式旅行檔案一起構成準許其出入奧運會主辦城市所在國家的檔案。該卡允許持有人在奧運會期間及奧運會前後各不超過1個月的時間內,在主辦國停留並執行奧運會的職責。
國際奧委會批准將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簽發給有註冊資格的人員。該卡授予持有人為履行奧運會職責所必須出入、並且由奧運會組委會負責管轄的場館、場所和活動的通行許可權。
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負責確定哪些人員有資格獲得該卡,並負責規定簽發的條件和手續。組委會、
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各國和地區奧委會及其他相關的個人和團體都必須遵守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就此項規則所制定的所有手冊、指南、指示和其他指導性檔案。
在北京和國際奧委會簽定的《主辦城市契約》也確認奧運會身份註冊卡是奧運會參加人進入中國的有效簽證。明確規定:奧林匹克身份註冊卡是授予持卡人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權利的檔案,所有與奧林匹克身份和註冊卡有關的事宜,包括其發放和吊銷的條件,都由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全權決定。這種身份註冊卡當與確定持有者身份的護照(或同等檔案)一同出示時,即構成允許其出入主辦國的檔案。
身份註冊卡
在北京的《申辦報告》中,我國政府也莊嚴承諾:將嚴格遵守《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同意凡是由北京奧組委簽發的奧運會身份註冊卡,都認可是在奧運會期間及前後各一個月內多次進出中國的有效簽證。
換句話說,如果持有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就不需要再到我國駐外機構去申領入境簽證。持卡人憑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和本人的有效護照,就可進入中國。
除了可以作為奧運會參加人的“入境簽證”以外,奧運會身份註冊卡還具有以下作用:
·確保具有資格和合法的人士得以參與奧運會;
·使參加者僅限於進入為履行公務所必須前往的場館,而限制未獲授權的人士進入該區域;
·確保人員有序地到達各個場館。
根據北京奧組委和國際奧委會共同制定的《
總體工作計畫》,奧組委從2001年就已經開始了註冊的籌備工作。到目前,我們除完成了前期計畫工作外,還先後制定了北京奧組委的《
註冊戰略計畫》、《
註冊運行綱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奧組委的註冊政策和程式,這項工作將持續今年的整整一年。明年上半年,將和安保部門一起來決定採取什麼樣的證件查驗方式以及採取什麼樣的製作技術。明年8月,將確定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的規格、材質、技術,並報國際奧委會審批。預計到2007年6月,註冊系統將建成並投入使用。到2008年年初,還要建成奧運會身份註冊卡製作系統,也就是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的製作生產線。2008年4月,開始成批製作、列印奧運會身份證註冊卡,並且在
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離開他們自己所在國家起程前往中國之前送到他們手裡。當持卡人憑該身份註冊卡入境到我國以後,他們可以選擇到北京奧組委設立的註冊中心辦理身份註冊卡的激活手續。原因是,按照國際奧委會的有關規定,身份註冊卡在激活之前只能起到入境簽證的作用,而不能進入任何奧運會場館。只有被激活生效以後,才能獲準進入到奧運會的場館中。所以會在2008年7月,也就是奧運會開幕前一個月,開始激活證件。
作為註冊部門,客戶涵蓋奧運會的所有參加人(觀眾除外)。這些三部分人員組成:一是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包括:國際奧組委及其工作人員;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及其工作人員;各國和地區奧委會及他們的工作人員;各個國家和地區體育代表團;主辦城市奧組委;國際奧委會的全球合作夥伴等。這些人員統稱為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二是轉播商和媒體,其中轉播商是指擔負北京奧運會期間向全球觀眾進行電視轉播的工作人員;媒體指的是文字和攝影媒體的從業人員。三是奧運會的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北京奧組委的正式工作人員;從政府機關借調的工作人員;大量的志願者;根據契約及協定,為北京奧組委提供各種服務的契約工作人員;在奧運會開、閉幕式和文化活動中擔任演出任務的演職人員;以及奧運會的安保人員。我們粗略估計,北京奧運會的註冊總人數可能會達到27萬人左右。這個數字並沒有包括殘奧會人員,根據以往情況,殘奧會註冊人員數量將是奧運會的三分之一左右。
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殘疾人奧委會在其檔案中確定了不同的註冊等級,也確定了不同的證件種類。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的種類多達50種,涉及人員多達144種;殘奧會的證件種類有45種,涉及81種人員。
從
亞特蘭大、
悉尼和
雅典三屆奧運會來看,申請註冊的人數大約都在26萬人左右,但實際製作身份註冊卡的數量大約是24萬張,最終真正被激活生效的證件數量要更少一些,雅典奧運會最後激活的奧運會身份註冊卡只有17萬6千張。
歷屆註冊卡
首先是1984年
洛杉磯奧運會使用的證件,這是一種很普通的證件,沒有防偽措施。1988年漢城奧運會身份註冊卡與洛杉磯奧運會沒有區別。1992年
巴塞隆納奧運會所使用的證件在尺寸規格上比前兩屆稍稍大了一些,但沒有發生顯著的變化。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在身份註冊卡的製作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除了製作普通證件外,還另外製作註冊了6萬張供出入奧運村使用的特殊證件,並在這些證件中使用了RFID技術,這是奧運會歷史上唯一一次使用高科技。2000年悉尼奧運會總結了亞特蘭大的經驗教訓,沒有在身份註冊卡上嘗試使用新技術,身份註冊卡重又回到了亞特蘭大以前的狀況。在“9.11事件”後,鹽湖城冬季奧運會使用的身份註冊卡依然沒有套用新技術,但使用了特殊紙張,與印鈔紙十分相似,除此以外沒有看到其他更高的防偽措施。
在2004年
雅典奧運會前,為了確保身份註冊卡的安全,雅典組委會曾經考慮過幾種不同技術方案。主要包括RFID非接觸式射頻卡、Micro-Chip內藏接觸式晶片、內置晶片結合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指紋和人面像)、光變油墨、生物防偽油墨、三維條碼等,但最終並沒有採用RFID和晶片方案,而是決定使用高等級防偽印刷製作技術。雅典組委會選定了日本凸版(TOPPAN)印刷公司為其提供奧運會身份註冊卡的製作技術和設備,共製作大家庭身份註冊卡70,485份,其中奧林匹克大家庭身份註冊卡58,576份,殘奧大家庭身份註冊卡11,909份。採用該項技術製作的身份註冊卡設定了很多處防偽點,主要有:特殊防偽油墨印製的數字照片、用紫外油墨印製的隱性照片、印在背景底板上的數碼防偽圖形、採用微印刷、三維視覺和多膜層可見防偽技術製作的數字全息圖形、採用特殊防偽油墨在規定位置印製的文本和持卡人的個人信息(自然光下不可見)等。另外,當持卡人入境後辦理身份註冊卡激活時,還要在證件上加貼雷射折射防偽標籤。
此外,雅典組委會還採用柯達公司提供的
數碼影像系統製作了奧運會和殘奧會工作人員註冊卡182,293份,其中奧運會159,602份,殘奧會22,691份。但由於工作人員身份註冊卡不能用作“入境簽證”,其安全等級要求遠遠低於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的身份註冊卡,因此在製作和防偽技術方面也相對簡單得多。
雖然雅典組委會在身份註冊卡上採用了條碼技術和較高水平的防偽製作技術,但在奧運會期間沒有在場館安裝使用機讀設備,基本上是靠肉眼識別證件的真偽。
制約因素
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來說,究竟應當採取什麼樣的證件製作防偽技術,還需要進行認真細緻的分析研究,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一定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符合我們的需要。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制約因素:
某項技術的套用記錄
即是否在類似奧運會這樣的大規模體育和文化活動中有過成功套用的記錄;
資料庫訪問與註冊系統安全
新技術的套用是否會對註冊系統帶來負面影響;是否有可能危害到註冊數據的安全;
遠程訪問查詢與網路支持
要考慮到奧運會期間北京、香港、青島和四個足球賽區城市所有場館和註冊中心註冊系統聯網的需要,正確估價身份註冊卡製作技術是否能夠得到必須的網路支持;
系統的兼容性
即某項技術是否能夠同北京奧組委使用的註冊系統相兼容,是否需要開發新的支持平台;
身份註冊卡製作與查驗時的操作性
該項製作技術能否即可以在成批製作的生產線上使用,還能在各個場館註冊中心的實時製作系統上使用,是否方便安保部門在現場查驗,查驗的速度是否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設備需求與財務成本
不僅要考慮該項技術本身的成本,還要考慮到它所需要的後台支持設備的成本,投入的總成本大小是最終選定技術方案時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
防偽技術
目前北京奧組委正在與中國防偽技術協會開展合作,委託中國防偽技術協會組織證件防偽製作行業的專家開展這方面的調研評估,並向北京奧組委提出建議方案。在這裡,我高興地向大家通報,就在今天,北京奧組委運動會服務部與中國防偽技術協會簽署了關於開展奧運會證件防偽製作和查驗技術調研評估的服務契約,標誌著這項工作正式啟動。我們熱誠希望得到在座的各位專家和同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共同為奧運會證件防偽製作工作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