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汀,J.男,英國 人,哲學家、日常語言哲學 牛津學派的主要代表。1911年 3月26日生於英國 蘭開斯特。主要作品《哲學論文集》、《如何以言行事》與《感覺和可感覺的》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奧斯汀
- 國籍:英國
- 出生日期:1911年 3月26日
- 代表作品:《哲學論文集》、《如何以言行事》與《感覺和可感覺的》等書。
正文,
正文
英國哲學家、日常語言哲學牛津學派的主要代表。1911年 3月26日生於英國蘭開斯特。1933年開始在牛津大學任教,1952年任懷特道德哲學講座教授,1960年2月8 日去世。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在英國情報部隊服役,退役前的軍銜為陸軍中校。他一生中沒寫專著,主要通過在校內外的講課和講演發生影響。他的講稿和筆記在他死後由其朋友和門生收集整理成《哲學論文集》、《如何以言行事》與《感覺和可感覺的》等書。
奧斯汀對G.E.摩爾十分推崇、頗受其影響。L.維根斯坦後期的哲學思想對他影響很大,但他們的哲學思想也有不少分歧。他十分強調研究日常語言本身,研究某些與認識有關的辭彙在用法上的細微區別,認為哲學家如果不首先仔細研究語言這個不可缺少的研究手段本身,而立即運用它去研究哲學問題和作出結論,就必然會犯錯誤。因此他認為,對日常語言的研究,即使不是哲學研究的全部目的,也是哲學研究的起點。
在認識論上,他贊同"貫通論"的觀點,反對"基礎論"的主張。他認為,除分析命題之外,一個命題正確與否並不取決於這個命題意味著什麼,而取決於這個命題被說出時的環境。他指出,任何命題被說出後,總有遭到修改或否定的可能,沒有任何一個命題就其本性而言是不可修正的、直接可以證實的、能為自己提供證明的,因而可以作為知識的基礎。
他所提出的"言語行為理論",把說出語句時完成的行為分為 3類:①言語行為,指使用語句傳達某種思想;②以言行事的行為,如許諾、命令、陳述、描述、警告等等;③以言取效的行為,指利用說出語句以產生一定效果。他認為哲學的使命在於闡釋,而闡釋始終是一種言語行為。他的這種言語行為理論後來成了許多分析哲學家研究的重要課題。
奧斯汀對G.E.摩爾十分推崇、頗受其影響。L.維根斯坦後期的哲學思想對他影響很大,但他們的哲學思想也有不少分歧。他十分強調研究日常語言本身,研究某些與認識有關的辭彙在用法上的細微區別,認為哲學家如果不首先仔細研究語言這個不可缺少的研究手段本身,而立即運用它去研究哲學問題和作出結論,就必然會犯錯誤。因此他認為,對日常語言的研究,即使不是哲學研究的全部目的,也是哲學研究的起點。
在認識論上,他贊同"貫通論"的觀點,反對"基礎論"的主張。他認為,除分析命題之外,一個命題正確與否並不取決於這個命題意味著什麼,而取決於這個命題被說出時的環境。他指出,任何命題被說出後,總有遭到修改或否定的可能,沒有任何一個命題就其本性而言是不可修正的、直接可以證實的、能為自己提供證明的,因而可以作為知識的基礎。
他所提出的"言語行為理論",把說出語句時完成的行為分為 3類:①言語行為,指使用語句傳達某種思想;②以言行事的行為,如許諾、命令、陳述、描述、警告等等;③以言取效的行為,指利用說出語句以產生一定效果。他認為哲學的使命在於闡釋,而闡釋始終是一種言語行為。他的這種言語行為理論後來成了許多分析哲學家研究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