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金融監管體制是由奧地利聯邦財政部負責對受銀行法和有關聯邦專門法管轄,專門從事金融業務的各類金融機構實施的金融監管體制。具體監管對象主要包括商業和儲蓄銀行、商人銀行、抵押銀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一些專業信貸機構。監管方式以非現場監控為主,聯邦財政部可以隨時向任何一個信貸機構索要其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甚至全部業務活動資料,並有針對性地對有關賬目和報表進行核查。
金融機構的年度財務報表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業績報告) 要經指定的外部審計師審核。奧地利金融監管當局本身一般不直接從事現場稽核檢查活動,主要是依靠外部審計對監管對象進行常規審查。根據銀行法的規定,外部審計師要成為 “銀行審計師”,必須達到特殊的資格標準 (如專業經歷、不持有被檢查銀行股份等等)。銀行審計師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向聯邦財政部報告。銀行法還規定,各銀行必須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