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列維克羅納

奧列維克羅納( Knut Hans Karl oliverona,1897~980)瑞典的斯堪的納維亞實在主義法學的代表者,其名著是《作為事實的法律》(1939),他主張,要理解法律,就必須把它當成一種社會事實來研究。他對法律的規範性基本上持輕蔑的態度,認為法學的任務就是研究社會的實際工作,研究社會的、作為客觀事實的法律制度,奧列維克羅納主張把法律看成是關於暴力的規則,因為強件事情都轉向暴力的有規律的使用攀力的最終威脅,是保證人們服從的重要心理因素。當人們意識到不服從法律勢必會受到鎮壓時,就不會再去觸犯它,因為當時人們知道對抗是無用的。他認為法律秩序與暴力統治沒有什麼區別,認為法以正義為基是公然的迷信,奧列維克羅納赤裸裸地指出法律背後的暴力,目的是讓人民屈從資產階級的統治,而不是為了科學地揭示法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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