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豐

奕豐(鹽酸昂丹司瓊葡萄糖注射液),適應症為用於由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噁心嘔吐,也適用於預防和治療手術後的噁心嘔吐。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奕豐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5-HT3受體阻斷藥
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用於由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噁心嘔吐,也適用於預防和治療手術後的噁心嘔吐。

規格

100ml:昂丹司瓊8mg/葡萄糖5g。

用法用量

本品供靜脈滴注用藥。給藥劑量視嘔吐嚴重程度而定。成人劑量一般每天8mg。對於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在化療前30分鐘,化療後4小時、8小時各靜脈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療以後每8-12小時口服片劑8mg;對於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30分鐘靜脈滴注本品8mg,以後每8-12小時口服片劑8mg,連續5天;對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應於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以後每8小時口服8mg.用於預防或治療手術後嘔吐,成人可於麻醉誘導同時靜脈滴注本品4mg。對已出現術後噁心嘔吐時,可緩慢靜脈滴注本品4mg進行治療。輸注時間應不少於15分鐘。

不良反應

可有頭痛,頭部和上腹部有溫熱感,腹部不適,便秘、口乾、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暫時性無症狀轉氨酶升高,上述反應一般輕微,不需特殊處理。偶有運動失調,癲癇發作,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注射部位局部反應等罕見報告。

禁忌

對本品有過敏反應者禁用。胃腸道梗阻者禁用。

注意事項

本說明中所涉及到的使用劑量均以昂丹司瓊計。
腎衰竭病人無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和給藥途徑。肝臟功能中度或嚴重衰竭病人,本品在體內消除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天不應超過8mg。在化療前可靜脈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鈉,以緩解病人的不適。不宜用於心功能不全病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在人類懷孕期間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對動物試驗研究未顯示對胚胎期、胎兒形成期、妊娠期、圍產期及產後期有直接或間接害處。然而由於對動物的研究並不完全能夠預示人的反應,故不推薦人在懷孕期特別是前三個月內使用本品。實驗顯示,本品可由哺乳動物乳汁中分泌,故採用本品時暫停母乳餵養。

兒童用藥

據國外臨床研究文獻報導,四歲以上兒童可耐受本品。於化療前靜脈滴注5mg/m[sup]2[/sup](按體表面積)的劑量,化療12小時後再繼續口服給藥,每次4mg,每日兩次,連服5天。為了預防接受全身麻醉手術的兒童患者出現術後噁心和嘔吐,應誘導麻醉前,期間或之後用本品以0.1mg/kg的劑量或最大劑量4mg,緩解靜脈滴注。對於兒童患者已出現的術後噁心,嘔吐,可用本品0.1mg/kg或最大4mg的劑量緩慢靜脈滴注。

老年用藥

老年人由於代謝減慢,消除半衰期延長(5小時),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但無臨床意義。65歲以上,的用藥療程及對藥物的耐受性與青年人一樣,無須調整劑量及用藥途徑。

藥物相互作用

1.臨床套用在預防治療急性嘔吐中,昂丹司瓊與地塞米松聯用,其功效明顯比單用昂丹司瓊好得多。
2.據報導鈣拮抗藥與異羥基洋地黃毒甙或西咪替丁並用時降壓作用也有增強,本藥與其他降壓藥並用時降壓作用也有增強的可能,故使用時應注意。
3.本品不能與其它藥物混於同一注射器中使用或同時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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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量

雖有少數病人發生用藥過量,對於這方面的資料所知較少。曾有兩位病人分別接受了靜脈輸入本品84mg和145mg,得知用藥過量後會出現下列現象:視覺障礙、嚴重便秘、低血壓及迷走神經節短暫二級AV阻滯。這些現象可得到完全糾正。對本品無特異的解毒藥,當懷疑用藥過量時,應適當地採取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不推薦用吐根治療本品用藥過量,因為患者會因本品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應。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本品是一種選擇性的5-羥色胺3(5-HT3)受體拮抗劑。其作用機理尚不完全明確。可能是通過拮抗外周迷走神經末梢和中樞化學感受區中的5-HT3受體,從而阻斷因化療和手術等因素促進小腸嗜鉻細胞釋放5-羥色胺,興奮迷走傳入神經從而導致的嘔吐反射。本品選擇性較高,無錐體外系反應,過度鎮靜等副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鹽酸昂丹司瓊後,吸收迅速,口服後達峰時間約為1.5小時峰濃度約30ng/ml。口服本品絕對生物利用度約為60%。口服和靜脈滴注鹽酸昂丹司瓊的體內代謝情況大致相同。藥物消除半衰期約為3小時。穩態表現分布容積為140L。血漿蛋白結合率是70-80%。主要在肝臟代謝,藥物代謝後由糞尿排出,從尿中排出的原形藥小於5%。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100ml硬質中性玻璃瓶,外套黑色塑膠袋。40瓶/箱、80瓶/箱、120瓶/箱。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558

生產企業

安徽省新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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