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請刪除律令:選自《後漢·陳寵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奏請刪除律令
- 語出:《後漢·陳寵傳》
- 內容: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 相關:《甫刑》
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里者也。今律令,犯罪應死刑者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七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說各駁異,刑法繁多。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可施行者,大辟二百,耐罪、贖罪二千八百,合為三千,與禮相應。其餘千九百八十九事,悉可刪除,使萬民改易視聽,以成大化,致刑措之美,俾傳之無窮。(《後漢·陳寵傳》,《晉書·刑法志》,《通典》一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