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請以立秋擇吉日治兵

指在進入立秋之時,選擇黃道吉日進行閱兵,以展示軍隊的禮儀。

古四時講武皆於農隙。漢西京承秦制,三時不講,唯十月都試車馬,幸長水南門,會五營士為八陣進退,名曰乘之。今金革未偃,士民素居,自今已後,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治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魏志武帝紀》,「建安二十一年」注引《魏書》「有司奏」,又見《宋書·禮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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