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小型住宅修繕工程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奉賢區小型住宅修繕工程建設管理試行辦法為進一步規範本區小型住宅修繕工程項目管理,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建設工程公開、公正、公平和規範有序建設,根據《上海市住宅修繕工程管理試行辦法》(滬府辦發〔2011〕60號)和《關於加強奉賢區小型建設工程管理的實施意見》(滬奉府辦〔2011〕27號)檔案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試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奉賢區小型住宅修繕工程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 方法:試行方法
  • 地點:奉賢區
  • 範圍:住宅區
檔案全文
為進一步規範本區小型住宅修繕工程項目管理,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建設工程公開、公正、公平和規範有序建設,根據《上海市住宅修繕工程管理試行辦法》(滬府辦發〔2011〕60號)和《關於加強奉賢區小型建設工程管理的實施意見》(滬奉府辦〔2011〕27號)檔案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試行辦法。
適用範圍
本辦法所指的小型住宅修繕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性資金或使用業主自籌資金,且投資總額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住宅修繕項目。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各鎮(社區、開發區)政府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修繕工程的具體管理單位,具體負責修繕工程的招投標、安全質量等日常管理和其他事務性工作。綠化市容、衛生以及供水、排水、供電等單位(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設施設備的修繕、改造和維護管理。
小型項目過程管理
(一)項目報批
小型住宅修繕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應遵循集體決策的原則。1、不使用區級政府資金的小型住宅修繕項目,經各鎮、社區、開發區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並列入年度建設計畫後實施,討論決定事項需形成會議紀要;使用業主自籌資金的小型住宅修繕項目,由業委會、村(居)委會及物業服務企業討論並形成決議後實施。2、投資總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住宅修繕工程項目,由業主(指房屋所有權人或者經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或房產開發企業)向所在地的鎮(社區、開發區)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使用業主自籌資金的住宅修繕工程,同時還應符合相關維修基金或其他檔案規定的要求。3、享受政府性資金的住宅修繕工程項目,由鎮(社區、開發區)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徵求工程項目所在地業主和居委會意見後,選擇實施單位;業主自籌資金實施的住宅修繕工程項目,由業主自行或委託鎮(社區、開發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為選擇實施單位。
(二)施工招投標
1、招標方式的確定(1)投資總額在5萬元—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小型住宅修繕項目應當採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承包單位;投資額5萬元以下的修繕項目可以直接指定施工承包單位;日常維修項目或一般性應急修繕項目可適當簡化施工管理程式,由物業服務企業自身實施,但屋面維修等高空作業等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2)涉及公共安全等急需修建的小型住宅修繕工程,按《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實施。2、本區小型住宅修繕工程項目中,邀請招標的可採用“2000”定額計價方式。邀請招標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縮短編制投標檔案的時間,但自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至之日止,不得少於5日。3、招標投標程式(1)招標。實施單位可以按規定的程式自行組織招投標,也可以通過委託具有相應資格的代理機構進行代理招標,對於技術含量較高的小型工程,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工程量清單。實施單位應邀請不少於3家的具備相應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參加投標。(2)評標。評標應成立評標小組,成員可由3人以上單數組成,評標專家可不從工程評標專家庫抽取,由各鎮(社區、開發區)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自行確定,但相關事項必須在招標檔案和評標辦法中確定。(3)中標。經評標小組評審確定施工單位後,實施單位應將中標結果在相應範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日。公示結束且無異議後按規定發出中標通知書,並按招標檔案和中標人訂立契約。
(三)施工管理
1、各鎮(社區、開發區)的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施工管理的責任單位,包括物業服務企業的日常維修項目或一般性應急修繕項目。2、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住宅修繕項目,監理工作可以由業主大會與實施單位自行組織實施。3、工作量變更。各實施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因增加使用功能、提高標準等級而增加的工程量。凡屬非增加使用功能、提高標準等級而增加的工程量:享受政府性資金的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並由實施方、業委會(居委會)、物業公司和施工方共同簽證確認;業主自籌資金的項目(全部或部分),須按相關維修基金或其他檔案規定的程式操作,並由實施方、業委會(居委會)、物業公司和施工方共同簽證確認。未按上述規定進行審批,擅自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的,在工程結算時,增加部分的工程款不予認定。
(四)安全質量管理
1、小型住宅修繕工程中標單位應是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施工企業應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負主要責任。2、修繕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分別設立質量及安全監督、檢查機構,分別配備質量和安全專職檢查人員。3、實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住宅修繕施工企業應嚴格遵守有關規範、規程、標準和規定,對住宅修繕工程應負責保修,並應與業主(或實施單位)書面簽訂施工契約,契約中應當載明質量保修的內容和期限。4、住宅修繕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由當地政府部門協助相關部門調查處理。5、實施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工程的安全質量監管工作。工程項目竣工後,由實施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和業委會(居委會)、物業公司等各方進行工程驗收,並在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資金管理
1、工程竣工結算必須按照招標檔案和契約,並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工程審價。2、付款的方式和期限等必須嚴格按契約約定履行。3、由建設各方簽證確認增加的工程量,其工程款應按施工契約和招投標檔案中約定的投標單價結算。4、使用政府性資金的項目,實施單位應將審計結果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統計,報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備案;使用業主自籌資金的項目,向所在地鎮(社區、開發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5、區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作為維修資金的監管部門,按照相關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維修資金使用進行監管。
(六)檔案管理
實施單位必須建立完善的小型住宅修繕工程項目檔案制度。其中,應歸檔的資料包括:工程項目集體討論的會議紀要、招標代理契約、招標檔案、投標檔案、施工圖設計檔案、評標記錄、中標通知書、施工契約、施工單位證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複印件)、工程項目審計情況表和廉潔協定等。
附則
(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兩年。由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區監察管理部門進行工作問責。(二)該試行辦法如與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的,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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