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規劃局

規劃局主要職能職責:貫徹執行上三級關於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擬定全旗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大沁他拉鎮總體規劃、各專項工程規劃、詳細規劃;指導鄉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和規劃管理,依法對各類城鄉規劃成果進行審核;負責全旗城鎮規劃統一管理,依法對城鎮各項建設用地、建設工程、市政工程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城鎮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審批監督工作。負責全旗城鎮規劃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案件,受理民眾舉報及來信來訪;承辦旗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奈曼旗規劃局
  • 領導:榮敦賀
  • 內部設定:兩股一室
  • 下屬單位:奈曼旗測繪所
領導班子,內部設定,辦事條件,政策法規,下屬單位,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榮敦賀
負責規劃局黨政全面工作,側重抓工程規劃股、測繪及財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仲新
協助局長工作,側重抓用地規劃股、辦公室及黨建等工作。

內部設定

規劃局內設兩股一室,其職能職責為:
用地規劃股:負責全旗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並指導和督促規劃的實施;負責規划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監督實施,負責建設用地選址,擬定用地位置、範圍及相關規劃要求,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擬定建設工程設計條件與設計方案的會審工作;負責各類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條件;指導鄉村規劃編制工作,並負責對城鎮規劃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設工程規劃股: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廣告牌匾、各類構築物的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市政工程規劃的審批工作;負責臨時建築的審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核發《建築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工作;負責審核旗域範圍內從事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工作。
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辦事條件

1.審批項目要做到申報材料、審批流程、辦結期限、審批依據“四公開”,簡化審批程式,減少審批環節,承辦人員保證做到熱情接待每一位辦事人,認真負責回答辦事人的詢問,並給予解答。
2.在辦理“一書三證”時,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只要符合規劃,資料齊全,在提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3.對於招商引資項目,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開闢“綠色通道”,不受休息日限制,可以預約辦理。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可派專人進行跟蹤服務,打造優質、高效的招商引資環境。

政策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相關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

下屬單位

奈曼旗測繪所:現有職工7人,單位性質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城鄉地形圖測繪,管線工程測繪,建設用地選址、建設用地定位的測繪,建築物及構築物的放線測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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