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期

失期

失期亦稱後期。是指秦漢時期的罪名。即服徭役者沒有按照官府規定的日期到達。失期者要受處罰,對失期負責的主管官吏也要受罰。《史記·陳涉世家》:謫戍“失期,法當斬”。《秦簡·徭律》:“御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至五日,誶;六日至句,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期
  • 拼音:shī qī
  • 注音: ㄕㄧ ㄑㄧ
  • 出處:《史記·陳涉世家
詞語注音,詞語釋義,

詞語注音

shī qī ㄕㄧ ㄑㄧ
失期

詞語釋義

耽誤規定的期限;沒按照約定的日期
史記·陳涉世家》:“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
《秦簡·徭律》:“御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至五日,誶;六日至句,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漢書·公孫敖傳》:“後二歲,以將軍出 北地 ,後票騎,失期當斬,贖為庶人。” 宋 文天祥 《集杜詩·鎮江之戰》序:“既而,揚州 失期,先出取敗。”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七:“一言已定,必不失期,明日準造宅上。”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三回:“李園對曰:‘臣有女弟名嫣,頗有姿色,齊王聞之,遣使來求。臣與其使者飲酒數日,是以失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