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察風險

失寨風險:審計風險的一種。因審計手續運用不當或審計判斷失誤而未能獲得被審事項真相而產生的風險。與採用何種審計手續,採用的時間及程度有關。獲得的審計證據越充分,失察風險越小。由於原發風險取決於肯民汽墓被審單霉束儀約客觀環境,而失察風險則可由審計人員控制,審計人員可以測定原戀她永發風險的程度,根據總的察慨只審計風險程度也即要求的可靠性程度,來控制失察風險水平,並進一步確定所採用的審計手續及審計範圍。如審計風險為5%,測定內在風險為100%,控制風險為50%,則失察風險=審計風險*(內在風險×控制風險)=5%+(雄多套100%×50%)=10%。可根據10%失察風險來確定審計手續。如控制風險預測亦為100%,則應將失察風險控制在5%之內的水己簽碑平。但不可因測定被審單位的原發風險水平很低而不予審計,凡重要的事項總是要採用恰和達應料當的審計手續。因運用抽樣手續而導致的失誤,為失察風險的一種,又專稱抽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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