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司法認定及實案評析》是2018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賢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夫妻債務司法認定及實案評析
- 作者:馬賢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3月
- 頁數:306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064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俗語云: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債務更是異常複雜,不僅涉及諸多法律問題,更關乎婚姻道德、家庭倫理、誠實信用和社會穩定。本書作者長期擔任基層法院院長,任多所重點大學兼職法學教授,審理了一大批涉夫妻債務糾紛案件,對夫妻債務的諸多理論問題,特別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帶來的系列問題作出了獨到的思考,探索了一整套處理夫妻債務糾紛的司法認定原則和裁判方法。這些理論思考、認定原則和裁判方法,本書用上篇、中篇、下篇和新篇的結構,通過理論闡釋和實案評析予以充分展開。既可作為法學院校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又為廣大司法工作者和律師朋友提供了實務範例,更可作為社會規範債權債務、防範風險和有關當事人法律維權的指導用書。
本書還全面呈現了著者多年來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思考、不斷呼籲修正到*高人民法院重頒夫妻債務裁判規則的全過程,展現了一位基層司法工作者、理論思考者的法學功底、司法良知和勇於探索、為民擔當的情懷。
作者簡介
馬賢興,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此前為長沙市寧鄉縣人民法院和天心區人民法院院長;榮獲湖南省首屆審判業務專家、全國優秀黨員政法幹警、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等稱號;為湖南多所大學兼職法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出版 《政法職業心態建設漫談》《心開路寬——職業人生與心態建設》《虛假訴訟防治的理論與實踐》等專著,在各類媒體發表文章100餘篇;在全國政法系統首倡“心態建設”,首推“訴訟打假”和“仲裁打假”,堅持不適用並持續呼籲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均產生全國性積極影響;應邀到全國各地做講座120餘場。
圖書目錄
序言 我與“24條”的故事
寫在前面學法用律要佩觿:常識常情與常理
——最高人民法院重頒“涉夫妻債務糾紛解釋”有感
上篇 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認定
我國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司法現狀
一、現實狀況的大致分析
二、理論分析
三、結論
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司法規則的歷史演變
一、誰使用誰償還原則與例外並存的規則階段
二、誰使用誰償還與經合意共償還並存的規則階段
三、誰使用誰償還、經合意共同償還與約定財產制一方償還並存的規則階段
四、以共同債務推定為原則與以個人債務認定為例外的規則階段
“24條”弊端剖析
一、例外情形和舉證分配反常理,侵犯了民事主體的知情權
二、違背債權規範的法治精神
三、未均衡保護社會主體,破壞社會公平
四、對上位法的僭越
五、“24條”債權保護的偏頗涉嫌違法
“24條”補充規定評析
一、“24條”是否與上位法構成衝突?
二、家事代理權有沒有限制?配偶知情權要不要保障?
三、債權保護與人權保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關係是什麼?
四、“24條”及其補充規定是否存在舉證責任分配不公平問題?
五、夫妻離異後,法律能否輕易打破債務人配偶已經重建的生活秩序?
六、結論
建設合理的債務認定規則
一、債權保護當以債權規範為前提
二、須全社會確立慎重放債理念
三、法律不應全面保護未盡防範風險義務的債權人
四、法律保護的債權僅限於正當債權
五、債務償還者的確定應遵循契約相對性原則:“誰立據誰還錢”
六、結論
涉夫妻債務案件中的自認規則限制
一、自認規則的概念與效力
二、虛假訴訟中自認的特徵
三、限制自認規則的基礎
四、自認規則限制的適用與後果
涉夫妻債務中大額“白紙借條”的認定
一、涉夫妻債務中大額“現金交易”和“白紙借條”的現狀
二、對大額現金交易作司法確認的負面影響
三、司法裁判應成為社會經濟行為規範的風向標
四、司法裁判對大額現金交易糾紛必須有正確的應對
五、國家應儘早出台限制公民使用大額現金的禁止性規定
六、結論
可用於司法實踐的可操作性技術
一、怎樣的債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讓依法討債更有底氣
三、應確立對大額現金交易不作司法確認原則
四、關於防治虛假訴訟的十項不支持規定
中篇夫妻債務糾紛實案評析
案例類型一:判斷是否共同債務的標準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1.無真實付款的債務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
2.前夫與情人的債務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一方為他人利益舉債的債務如何認定?
4.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借款能否當然成為夫妻共同債務?
5.超出家事代理代理權的個人名義債務不能認定為共同債務?
案例類型二:舉債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認定
1.舉債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如何認定?
2.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所欠債務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案例類型三:認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分配
1.無證據證明一方舉債為購置家庭財產的債務如何認定?
2.無證據證明夫妻一方借款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情況下,夫妻另一方是否應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3.無證據證明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如何認定?
類案評析一:浙江高院提審或再審改判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案例分析
類案評析二:北大法律信息網7則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案
類案評析三:夫妻一方串通他人偽造借條,二審法院認定為虛假訴訟案
類案評析四:從2起案件再看“24條”推定之憂
類案評析五:長沙中院正確裁判涉夫妻債務糾紛8例
1.魯某武訴姚某慶、郝某華夫妻共債一審判為個債二審維持案
2.黃某訴范某、蘇某、蘇某群民間借貸糾紛一審判為個債二審維持案
3.鄒某訴李某斌、顏某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改判為夫妻一方個債案
4.韓某超訴佘某逸、朱某夫妻共同債務二審改判為夫妻一方個債案
5.肖某贊訴黎某飛、劉某敏、唐某紅等民間借貸糾紛被二審駁回訴訟請求案
6.車某峰訴劉某、陳某夫妻共同債務發回重審改判為個人債務案
7.中聯融資租賃公司訴唐某東、辛某榮夫妻共同債務二審法院提審再審改判為個債案
8.駱某鋼訴周某、陳某端夫妻共同債務二審法院改判為個債案
類案評析六:劉某強等8名原告訴劉某、陳某共同債務糾紛發回重審改判為個人債務系列案
類案評析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借貸行為構成刑事犯罪,但所借款項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下篇司法實踐與媒體報導
我的司法實踐
各界聲音
第一節專家見解
1.《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的“死穴”在這兒!
2.我國夫妻共同債務推定規則之檢討
3.補充規定並未解決“24條”所存爭議
4.法必須堅持正義的價值取向——以“24條”為例
5.司法改革場域中《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補充規定的法理研究
6.法官大人,舉債所得收益“歸”夫妻共有,配偶就要連帶嗎?
第二節全國人大代表建言獻策
1.關於由最高人民法院儘快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建議(2014)
2.關於繼續呼籲最高人民法院儘快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建議(2015年)
3.關於依法正確審理裁判涉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建議(2016年)
4.關於在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問題上貫徹憲法精神、適度傾斜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建議(2016年)
第三節各級婦聯的鼓與呼
第四節理論界探討
《夫債妻還公平何在——中南大學法學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研討紀實》
第五節當事人的吶喊
1.陳玲2016年10月17日在全國婦聯的發言
2.葉薇2016年10月17日在全國婦聯的發言
3.《全國29省1130名24條受害者群體狀況報告》
媒體關注
1.“24條”:一條司法解釋與“被負債者”的罪和非罪
2.“夫債妻還”困局待破解——26名離異女被“負債”9511萬元
3.天心區法院破解夫妻債務認定困局
4.夫妻共同債務坑前妻:夫債妻還,她們卸下婚姻背上巨債
5.長沙天心區法院前院長馬賢興:夫妻共同債務不能只看借條
6.“反24條”聯盟:近百妻子因前夫欠款“被負債”,結盟維權
7.《反24條聯盟看過來,淮安又添心酸案》及其網友跟帖
8.“24條”陰影下
9.哪些債權得不到保護
10.武漢市檢察院對4起涉“24條”案件提起抗訴獲改判
11.安徽省檢察長薛江武出庭抗訴“24條”
新篇最高人民法院重頒夫妻債務新解釋
1.公正規則會超越性別和級別
2.“全國維護婦女權益十大案例”是如何煉成的?
3.“共債共簽”確立夫妻共同債務新標準
4.婚姻不再成“被負債”的夢魘
5.與“24條”其他相關的故事
跋文
後記
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