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白縣司法局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股室:辦公室等
- 下設政法機構:2個
歷史沿革,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歷史沿革
太白縣司法局建於一九八一年,屬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設司法所7個,法律援助中心1個、律師事務所1個、公證處1個、148法律服務所1個,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股、基層股、社區矯正中心、法律服務中心。屬財政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其主要職能: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受縣人大和縣人民政府的委託,參與有關地方性行政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行政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制訂本縣法制宣傳計畫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公證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司法助理員、司法所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司法行政幹部培訓;承辦縣委、縣人大、縣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鄉鎮、各行業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管理監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工作。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警車、服裝、裝備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太白縣司法局共設3個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監察室):主要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秘機要、信訪維穩、檔案財務、會議宣傳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行政管理。
(二)宣傳股:主要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培訓等工作
(三)基層股:主要負責基層司法所的管理、指導工作,承擔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人員編制
太白縣司法局政法專項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負責人1名。
其他事項
太白縣司法局下設政法機構2個:陝西省太白縣公證處(太白縣法律援助中心)、太白縣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