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水利局主要職責為負責水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職能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職能職責
1、負責水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2、組織擬定全縣水利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全縣水利建設計畫;負責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設計檔案的起草、呈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3、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資源)。制定全縣用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國民經濟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的公報。
4、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
5、按照國家和縣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河庫的水量、水質。
6、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地區間水事糾紛。
7、負責全縣水利基本建設的行業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水利工程技術標準、質量監督和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
8、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貫徹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會計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水利資金的安排及監管;負責各項水規費的收交、使用、監管;指導全縣水利水電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9、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重要河流、界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指導重要水利工程;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10、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排灌、節水灌溉、鄉鎮供水和缺水地區人畜飲水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1、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2、負責全縣水利科技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管理全縣水行政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13、承擔全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1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以上職責,縣水利局設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4個職能股(室)。
(一)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正科級)
研究制定全縣防汛抗旱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有關政策與制度;擬定全縣防汛抗旱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規劃、計畫;檢查、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收集、分析防汛抗旱信息,負責汛期大中型水庫和涵閘的調度運用;承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來信來訪、宣傳、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政務公開等工作。
負責局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考核表彰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勞動保護和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水利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擬定全縣水利行業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系統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情況,受理對全系統各部門和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全系統各部門和工作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調查處理全系統各部門和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2、水政水資源股(行政許可股)
負責全縣涉水項目的行政許可審批,組織起草有關水利工作規範性檔案;監督水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處罰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處理水事糾紛;實施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河道采砂執法;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制度;組織、指導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水功能區劃分並監督實施;指導水量水質監測和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
3、綜合股
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工程管理。貫徹落實農村水利的政策、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項目的審查和申報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村水利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管理;負責全縣鄉鎮供水、農村飲水、節水灌溉、水利血防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指導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組織編制全縣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計畫的申報、下達和調整工作;負責全縣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開工許可、工程驗收等基本建設程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利基本建設的法規、政策及質量標準;指導在建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承辦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工作,按規定承擔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查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全縣重大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承擔水利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縣水利學會的日常工作。
4、財務股
負責全縣水利系統貫徹實施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政策和會計法規;對全縣水利資金撥付實施監管;組織行政性收費和其他非稅的收繳;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財務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導局屬單位財務與會計工作並對收支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管。
負責機關職工工資福利呈辦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行政編制3人。
領導職數:主任1名,專職副主任1名。
縣水利局行政編制1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人員編制含在機關總編制內。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縣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按照《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辦法》的規定執行。縣水利局負責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並上報公告;核定河道采砂範圍,作業方式、開採量、開採深度;對河道采砂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采砂行為;保護河道堤防安全。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
太湖縣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