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囚室位於石城縣桂花巷桂花屋。桂花屋是縣城內唯一保存較好的客家民居,是清代客家民居的典型代表,體現了獨特的客家建築文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平天國幼天王囚室
- 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
- 房間:70餘間
- 竣工時間:1864年
該屋分三進,前、中、後廳,兩側是廂房。桂花屋系原石城巨富黃性存的私宅,建於清鹹豐元年(1851年),1864年竣工,因廳前院內有金桂、銀桂而得名桂花屋。1864年6月1日太平天國幼天王洪天貴繼天王位,尊洪天貴福,在乾王洪仁軒護送下,一路奔來到石城。10月23日被清軍捕,即囚禁於桂花屋花廳。囚此時,側室為幼天王臥室,花廳為供訊寫自述之所,幼天王曾題詩於南壁上。該客家民居與太平天國有諸多巧合之處,時間巧合:該民居修建於1851年,落成於1864年,與太平天國起義、淪陷時間一致;人物巧合:該民居五個馬頭牆與太平天國五王石城蒙難巧合;地點巧合:起義於廣西金田,建都於南京(石頭城),終結於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