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皖辦發[2009]16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太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O]63號)精神,設定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和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主要職責1:監測、分析全縣國有經濟運行態勢
  • 主要職責2: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 主要職責3: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監測、分析全縣國有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研究擬定工業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措施,並負責檢查落實;組織擬定機械、化工、輕工、紡織、電力和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發展散裝水泥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三)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依法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政策和辦法。
(四)依照法定程式對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察、任免、考評和獎懲,提出國有企業主要領導成員的配備意見,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五)通過審計、稽核等方式,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工作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六)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和建議;指導企業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發展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措施,參與指導企業的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企業管理、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指導,指導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
(七)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行業投資布局,貫徹落實項目投資指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負責全縣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管和督查。
(八)貫徹落實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
(九)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執行情況,指導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
(十)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聯合運輸,做好全縣鐵路、公路、水路的協調工作。負責全縣船舶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一)協調解決電力管理等重大問題和全縣節能工作。
(十二)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管企業單位的幹部管理工作。研究擬定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開展交流合作。
(十三)研究推進信息化,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問題,推進電子政務的發展。
(十四)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全縣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協調中小企業園區建設;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產業結構、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
(十五)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非煤礦山的行業布局、產業結構整頓和規範行業發展秩序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工作,保證機關有效運轉,制訂有關工作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信訪、提案以及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房產和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調查研究,收集信息,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負責起草委內重要檔案、報告和委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負責全縣工交系統法制工作,制定地方綜合性政策法規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與督促檢查;承辦本委的行政複議與應訴。
(二)經濟運行股
綜合分析、預測、監測巨觀經濟運行情況,對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參與縣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制訂和編制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工作;組織編制下達全縣工交年度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調整意見,負責全縣工交生產調度和協調工作;參與制訂縣有關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與檢查,協調解決有關行業在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及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企業的設備管理工作。
參與制訂交通、郵電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督促計畫的實施,協調解決交通、郵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聯合運輸,做好縣內鐵路、公路、水運的協調工作,參與有關部門處理運輸市場管理和交通安全的重大問題。
(三)人事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幹部政策;負責制訂本委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以及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管理,辦理幹部職工離退休手續、幹部培訓以及人才信息等工作;協助做好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了解;負責委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考察、推薦、選拔工作及有關技術職稱的管理和審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協助縣委老幹部局做好老幹部的安置服務工作,協調解決老幹部反映的問題。
(四)企業管理股
組織審核全縣性企業集團和企業劃型工作;參與企業改革、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參與有關企業法規的制訂和實施工作;負責總結、推廣企業管理經驗,指導企業管理,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負責全縣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制訂提高經濟效益的巨觀方案和措施。
組織制訂和實施工交企業改革方案,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經驗,推進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承辦全縣工交企業的破產、兼併和重組改革的有關事宜;實施名牌戰略,搞好企業的兼併、聯合、劃轉、租賃、盤活資產存量,實現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幫助企業傳遞信息,搞好橫向聯合,引導企業組建跨國、跨省、跨區域公司。
(五)技術改造股
組織指導現有企業技術進步,管理和協調現有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工作,編制下達相應的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定上報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技術引進工作,多渠道引進國內外智力;負責企業利用外資工作,審批企業利用外資進行嫁接改造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做好三資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境外投資企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賦予企業外貿經營權的審理上報工作;承辦有關招商引資和外事協調工作。
(六)信息化股
協調處理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有關信息化套用項目的協調與審核工作;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信息資源整合;協調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和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協調各通訊運營商的有序、公平、融合發展;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進電子政務發展;負責政務信息、經濟信息,經濟宣傳等工作。
(七)電力管理辦公室
負責我縣區域內的電力管理,宣傳、普及電力法律和行政法規知識;監督電力法律、行政法規和電力技術標準的執行;協調處理供電糾紛;依法查處電力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罰。
(八)非煤礦山管理辦公室
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非煤礦山行業發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指導檢查資源枯竭礦山報廢關閉工作。
(九)散裝水泥辦公室
研究貫徹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使用發展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協調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的問題;開展散裝水泥統計、宣傳、信息交流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製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建立散裝水泥評價考核體系並負責考核工作。
中小企業辦公室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調整,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健康發展,負責銀企對接、地產品銷售工作;監測分析民營經濟發展動態和行業、區域發展特點,研究提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指導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產品創牌、質量認證工作和中小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承擔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動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能源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發展環保、新能源政策、法規;指導和推動以節能降耗、清潔生產為主要內容的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推進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的發展和淘汰落後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全縣節能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並負責實施考核工作。
職工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縣工業企業人才規劃和實施企業家人才培養計畫,統一管理全縣企業管理人員的工商管理培訓和職業資格培訓;組織指導企業短期培訓和自主培訓機制。負責經濟管理幹部、企業幹部素質狀況調查和全縣工業企業人才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開展國際合作培訓;負責全縣經信委系統公務員培訓工作。 。
國有資產監管辦公室
調查研究國有資產管理的重大問題,研究起草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的規章制度及有關政策,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和所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擬定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績效評價辦法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擬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政策、制度、辦法,組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的內部審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決策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指導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調控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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