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學滑雪協會

太原科技大學滑雪協會

太原科技大學滑雪協會, 簡稱為“太原科大雪協”,英文譯名為“Taiy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ki &Snowboarding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TYUST-SSA”,是一個以吸納熱愛滑雪運動的個人為中心的學生實踐社團組織。宗旨:學習與娛樂並存,精彩與激情同在;口號:燃情冰雪,HAPPY SKI。通過理論教學,結合各大雪場實踐,大力宣傳、推廣冰雪運動,以達到增強身體素質,普及和提升滑雪技術水平的目的。能夠讓更多學生群體了解滑雪,愛上滑雪,享受滑雪帶來的速度與激情!為同學們提供了冬季戶外鍛鍊的又一福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科技大學滑雪協會
  • 外文名:Taiy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ki & Snowboarding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6年9月14日
  • 協會性質:非盈利性社團組織
  • 協會地址:太原科技大學
  • 協會宗旨:學習與娛樂並存,精彩與激情同在
  • 協會口號:燃情冰雪,HAPPY SKI!
成立意義,協會宗旨,協會職能,組織機構,協會章程,

成立意義

以滑雪運動為主題,推動省內高校同學們對這項運動的認知,真正參與到其中來,體驗冰雪運動帶來的樂趣與益處,為將來走向社會提供更多的技能與就業空間。

協會宗旨

太原科技大學滑雪協會是山西省第一個以冰雪運動為主題的協會,旨在推廣與普及冰雪運動,為大眾冬季的戶外運動提供新的去處,在活動之餘能夠很好的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親近自然,磨練意志。

協會職能

№.1:策劃滑雪活動
№.2:會員優惠滑雪
№.3:提供專車接送
№.4:免費滑雪教學
№.5:競技賽事組織

組織機構

主 席
孫金鑫
副主席
吳晗、李傑
主席團
負責社團的全面工作,引導雪協發展的大方向,對各活動進行總體安排,監督並幫助各部門做好日常工作,加強內部人員團結,處理對外關係。
技術部
  • 部長:王乾霖
  • 職能:代表本社團參加各滑雪比賽;擔任外出活動的執行隊長;負責普通訓練與拉練;定期與其他高校雪協組織交流;掌握滑雪技能,醫療技能。
外聯部
  • 部長:王彬昊
  • 職能:負責與校內社團、社聯、團委辦公室以及各高校雪協的聯繫;負責與校內外媒體、商家的聯繫與活動贊助。
宣傳部
  • 部長:莊金、李瑞旺
  • 職能:完成每次活動的宣傳工作;宣傳單、活動海報、徽章、大旗、文化衫等宣傳資料的設計製作;對活動照片的處理,協助網路部進行網路宣傳;收集與管理雪協的歷史資料。
網路部
  • 部長:姚凱凱
  • 職能:管理雪協的各網路平台(微信、微博、QQ、貼吧等);負責每次活動的拍照任務;製作需要的活動視頻。
策劃部
  • 部長:李傑
  • 職能:擬定社團的各項活動,完成策劃書;負責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保存社團的各項資料;管理財政,定期向主席團及所有執委匯報財務情況。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全稱:太原科技大學滑雪社團;簡稱:雪協;英文譯名為“Taiy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ki & Snowboarding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TYUST-SSA”。
第二條:太原科技大學滑雪社團是由熱愛滑雪運動的學生自發組織的民眾性社團,接受院團委的監督,並在其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本社團宗旨:學習與娛樂並存,精彩與激情同在。
第四條:本社團口號:燃情冰雪,HAPPY SKI。
第二章:主要任務
第四條:本社團以豐富校園文化、展現同學們的激情與活力,服務社團成員興趣愛好為主要任務。併力爭在成為校內有實力,有影響的模範學生社團。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凡本校註冊的學生,願遵守本章程,滿足下列條件,均可加入本社團: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校紀校規;
2、思想健康、積極向上;
3、喜愛滑雪運動。
註:被正式錄用後,會員交納會費以及一寸彩色照片兩張,填寫有關表格。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太原科技大學,遵守校紀校規。
3、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4、注意自我形象,遵守社團內部的各項紀律,維護社團的榮譽。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向本社團活動及部長會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的權利。
4、有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種培訓活動的權利。
5、有優先參加組隊參加的各種滑雪比賽的權利。
6、有在各種活動中表現出色、得好成績獲得獎勵的權利。
第八條:凡有違反校紀,不遵守本章程的行為,作自動退會處理。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本社團實行主席負責制,副主席由主席任命,主席負責本社團重大事務的決策和人事任免。
第十條:常務部長會由主席、副主席和各個部部長組成,負責本社團日常事務,組織本社各種活動,並負責每年選舉新一屆主席。常務部長會定期召開會議。
第十一條:本社團以下設共處五部,即:技術部、宣傳部、外聯部、策劃部、網路部。
第十二條:職能設定:
主席團:負責社團的全面工作,引導雪協發展的大方向,對各活動進行總體安排,監督並幫助各部門做好日常工作,加強內部人員團結,處理對外關係。
技術部:代表本社團參加各滑雪比賽;擔任外出活動的執行隊長;負責普通訓練與拉練;定期與其他高校雪協組織交流;掌握滑雪技能,醫療技能。
外聯部:負責與校內社團、社聯、團委辦公室以及各高校雪協的聯繫;負責與校內外媒體、商家的聯繫與活動贊助。
宣傳部:完成每次活動的宣傳工作;宣傳單、活動海報、徽章、大旗、文化衫等宣傳資料的設計製作;對活動照片的處理,協助網路部進行網路宣傳;收集與管理雪協的歷史資料。
網路部:管理雪協的各網路平台(微信、微博、QQ、貼吧等);負責每次活動的拍照任務;製作需要的活動視頻。
策劃部:擬定社團的各項活動,完成策劃書;負責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保存社團的各項資料;管理財政,定期向主席團及所有執委匯報財務情況。
第五章:社團內部管理
第十三條:為使本社團正常、高效運作,特制定如下內部管理制度:
1、社團每周開一次例會,所有部長都應做到不遲到、不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主席或副主席批准,對於未經批准遲到兩次、缺席三次以上者作免除社團職務處理。
3、所有部長有義務高質、高效完成所交予的任務。各部門之間要相互溝通,保證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4、各部門與社聯相關部門保持聯繫,以保證活動的正常快速進行。
第十四條:認真負責,紮實肯乾的幹部,將在年終給予獎勵。
第十五條:工作不盡責,喪失工作熱情的幹部,經常務部長會討論決定後給予降職或免職處分。
第十六條:幹部的選拔本著重點培養和部長推薦的原則,擇優選取任用。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本社團經費來源社團成員所交會費及贊助,由本社團負責保管。
第十八條:財務賬目由策劃部專人負責登記,主席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策劃部不在時接觸賬簿或直接掌管財務。
第十九條:各項活動所需資金必須做到真實性與透明性。
第二十條:所有開支必須有發票或者收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滑雪者行為及安全準則和滑雪者的安全規範見附屬檔案。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太原科技大學滑雪協會。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會員大會之日公布執行。
附屬檔案:
滑雪者行為及安全守則
1、特別提示
(1)滑雪運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滑雪者滑雪時自願佩戴護膝、護臀等必要滑雪護具。
(2)滑雪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多為滑雪者自行跌倒或互相撞碰而致,有不可預見性,屬意外傷害事故。
(3)每位滑雪者要對自己的行為及其所使用的器材給本人或他人所造成的傷害負有責任。
(4)所有的滑雪者都要嚴格遵守《滑雪者行為及安全守則》及滑雪場所的其它安全規定。
2、滑雪者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在滑雪時,每位滑雪者的行為不但對自己負有責任,而且由於自己的行為及其所使用的滑雪用具對他人造成的傷害同樣負有責任。滑雪者的行為必須以自身的安全以及不給他人造成危害或傷害為前提。
3、控制速度和採用適宜的滑雪方式
滑雪者的滑行要有控制。滑雪者應根據其滑雪水平、雪道雪質條件、氣候及雪道擁擠狀況,採取適宜的滑行速度和滑行方式。滑雪者的相撞通常是由於速度過快、失去控制和沒有看到其他滑雪者所致。一個滑雪者一定要有能力在滑行中停止、轉彎和在自己視線範圍內活動。在技術欠佳、雪道擁擠及地形起伏地區域或視線不好甚至受阻的地方,滑雪者必須慢速滑行或停止滑行。
4、選擇滑雪道及滑行路線
滑雪者要選擇適於本人技術能力相適應的滑雪道滑雪,尤其是初級滑雪者不能到中、高級滑雪道上滑行,更不允許在非規定的滑雪道或滑雪區域內擅自滑行。
5、前面的滑行者具有優先權
在前面的滑行者具有優先權,從後面滑來的滑雪者應選擇不會給前面的滑行者造成危險的路線,後面的滑行者如果與前面的滑行者在同一方向滑行時,要主動保持前、後、左、右的安全距離。
6、超越或橫越
滑雪者從另一位滑雪者的後面超越或從前側面橫越滑行時,有責任保證前面滑行者的正常滑行,留給被超越或被橫越者足夠的滑行空間。
7、進入雪道、起動滑行和登坡
為了不至於給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滑雪者在進入雪道、起動滑行、在雪道上登坡時,必須注意觀察雪道的上方和下方,不得妨礙他人的活動。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逆向滑行。
8、在雪道上停止、逗留
除非有絕對必要,滑雪者不得在雪道中央區域停止(應滑到雪道邊上停止),特別是嚴禁在狹窄處或視線受阻處停止。如在滑雪道上任何地方摔倒,都應儘快站起離開。滑雪者在停止滑雪與摔倒以後,一定要在確保自身與他人的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再可重新滑行。
滑雪者不能在雪道中逗留與休息,更不允許將滑雪器材放在雪道中。
9、徒步上下坡
滑雪者或賞雪者、踏雪者如果在滑雪道徒步上下坡時,應到雪道邊上進行。
10、注重警示和提醒標識
滑雪者必須注重滑雪場所和滑雪道內所有的警示和提醒標識。
11、提供滑雪場所內傷害事故認證及身份證明
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每位滑雪者均有責任全力為其提供援助,不管是否責任方,每位滑雪者和目擊者都有責任與義務及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隨後提供所了解的意外事故的全部真實情況和本人的身份證明與聯繫方式。
12、滑雪者要知曉自身的“傷害保險”。
滑雪場所應為每位滑雪者“上保險”,每位滑雪者在滑雪之前應知曉自身的“傷害保險”狀況,並可以提出增加保險的份額與險種。
滑雪者的安全規範
1、要明確滑雪有危險
滑雪時可能遇到以下危險因素,滑雪者要認真識別、慎重行事。
(1)氣候條件不佳,過於寒冷、風大、霧濃形成的危險;
(2)山體的懸崖、陡峭坡面、凹凸地帶等地形固有的危險;
(3)雪面冰殼、深雪、雪縫、雪崩等造成的危險;
(4)露出地面的岩石、樹樁、茂密樹叢等自然障礙物形成的危險;
(5)索道支柱、機械設備、建築物等人工障礙形成的危險;
(6)與其他滑雪者靠近或衝撞發生的危險;
(7)滑雪者自己滑行失誤造成的危險;
(8)其它類別的危險。
2、要關心他人
滑雪時不要危及或傷害他人及其物品。
3、要主動躲避危險
(1)滑雪者應該根據自己的體能情況、技術水平及地形、雪情、天氣情況等選擇適宜的滑雪道、滑行路線和滑行方式。
(2)要確保控制在適當的速度中滑行,避免失控造成與他人或物體相撞。
(3)不要去無人管理的雪場和場所,避免發生危險。
(4)要注意教練或其他引導人員的提示。
4、用具放置
嚴禁在滑雪道及滑雪場地內放置用具,避免給他人造成危險。
5、要重視廣告牌、揭示板、標識的提示
(1)應注意滑雪場設定的廣告牌、揭示板和標識,並按照工作人員的指示活動。
(2)滑雪者在下雪、濃霧、日落等能見度較低的時候,也應該讀懂並理解廣告牌、揭示板和標識的內容。
6、遵守“優先”規則
(1)在前面的滑行者優先;
(2)滑行者在雪道內出發、停止、橫穿、拐入時,從上向下滑降的人優先;
(3)停止、步行上山和下山時應利用雪道的邊緣部,此時滑行的人優先;
(4)執行公務的巡察員和車輛優先,滑雪者此時要停止或緩行。
7、要牢記禁止事項
(1)禁止進入已關閉的雪道和禁止入內的區域滑行;
(2)禁止靠近他人、自然物體、人工物體滑行;
(3)禁止在架空索道運行線路的雪面上滑行;
(4)禁止直接滑向索道起點位置或不排隊,妨礙索道正常運行;
(5)禁止靠近雪上車輛及設備滑行;
(6)禁止損壞廣告牌、揭示板和標識物;
(7)禁止亂扔或丟棄空瓶、菸頭和其它物品;
(8)禁止在雪道中步行、滯留或玩耍;
(9)禁止將狗或其它動物引入雪道;
(10)禁止因飲酒或其它藥物影響,造成身心不正常的情況下進入滑雪場;
(11)禁止做出對他人和自己有危害的一切事情。
8、必須減速緩行的場合
(1)下雨、下雪、濃霧、日落等能見度較低的時候;
(2)地形複雜、有障礙物或難以辨認前方滑進路線時;
(3)有緩行標識時;
(4)接近安全地帶和停止區時;
(5)接近空中纜車乘降地點時;
(6)滑雪道混雜時;
(7)如不緩行可能有危險時。
9、履行救助的義務
(1)滑雪者發現他人受傷時,應進行救護和幫助,並儘快通知雪場工
作人員。
(2)滑雪者如成為傷害事故當事人時,應將自己的姓名、住址及聯絡
方式等告知雪場工作人員或相撞的對方,並出示身份證再離開現場,為了救助不得不立即離開現場時,應在事後馬上補辦。
10、違紀滑雪者應“退場”
不遵守有關規定,有擾亂他人和地場正常活動的行為,別人提出仍不改正者,管理人員應該要求其退出滑雪場或報警。
11、適用於工作人員
執行公務的工作人員除有正當理由外,原則上與滑雪者同樣都應該執行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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