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黨和國家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衛生工作和衛生改革的總體規劃;擬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檢查。
部門職責,地理位置,
部門職責
(一)
(二)擬定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全區各級醫療機構的業務標準,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管理。
(三)承擔區域內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四)擬定全區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規劃並指導全區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五)制定全區疾病防治和保健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指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發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名錄。
(七)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全區衛生機構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申報;按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直屬單位醫療衛生收費項目,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協助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組織臨床醫學研究;管理全區衛生事業經費。
(八)擬定全區醫學人才、重點學科、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管理全區醫學教育,進行醫學教育質量監督、檢查;制定醫學科研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成果鑑定,新技術開發和學術交流;掌握直屬單位醫學科技發展動態。
(九)擬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推行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衛生行業人才交流與管理工作。
(十)負責區域內衛生執法監督和衛生行業行政複議;依法監督、監察、管理區域內放射、職業、環境和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負責衛生許可認證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實施緊急處置,負責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擬定全區中醫和中西醫結合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負責中醫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查、認證、審批,核發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管理中醫相關行業。
(十三)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人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區直醫療衛生單位人事、勞資管理;負責全行業衛生技術人員初、中級職稱資格考試和高級職稱申報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區屬醫療單位的幹部實施全面管理。
(十五)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太原市迎澤區衛生局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