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澤區文化和旅遊局

太原市迎澤區文化和旅遊局

太原市迎澤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迎澤區文化和旅遊局
  • 隸屬: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關於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工作措施。組織實施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統籌推進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區基層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工作。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廣播電視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提高旅遊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助推城鎮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區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平台體系,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廣播電視產業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推動假日旅遊、特種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指導培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新產品、新業態,促進構建旅遊產業體系。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推薦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會同住房和建設部門推薦申報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國家和省歷史文化名鎮(村),審核認定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九)引導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市場發展,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市場,引導全社會文明旅遊。負責旅遊統計。
(十)負責對文化類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前審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監督。指導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指導文博社團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全區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轄區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宣傳等業務工作。審核、申報區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區文物安全保衛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二)承擔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區文化和旅遊局要加強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加強相關機構配合聯動,最佳化協同高效。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發揮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日常政務工作。
文化股
負責迎澤區文化娛樂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民眾文化藝術的發展和創作。
文物股
負責迎澤區文物相關工作。
旅遊股
負責迎澤區旅遊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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