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澤區司法局

太原市迎澤區司法局

太原市迎澤區司法局是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迎澤區司法局
  • 隸屬: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迎澤區司法局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加強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辦行政賠償及行政裁決案件的相關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對區人民政府有關涉法事務進行研究論證。承辦區人民政府法律事務,為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計畫。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督促各區直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矯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街道(鎮)、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本系統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系統黨員幹部。
(九)承擔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法治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融入法治建設,加強法治教育培訓,發揮法律服務保障作用,安排部署法治創建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2020鑑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六)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管理和開展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
(九)組織和開展全區的社區矯正工作;
(十)組織和開展全區刑釋解教人員的接茬管理、過渡性幫教安置工作;
(十一)參與全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工作計畫總結、目標責任制監督檢查、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包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政務協調,文電、會務、印信、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安全保衛、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民普法。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
社區矯正管理股
組織和開展對全區刑釋解教人員的接茬管理和過渡性幫教安置工作;組織和開展全區的社區矯正工作,並會同公安機關搞好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考察。
律師工作與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負責擬定全區法律服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區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和法律服務所及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執業活動實施日常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和管理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依照《行政複議法》開展行政複議工作,承辦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參加各類民事訴訟、仲裁活動,組織、協調、辦理有關涉法事項。受區人民政府委託組織或參與重大行政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
1.貫徹執行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條例》;
2.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3.受理、審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請;
4.指派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和公證員等辦理法律援助事務;
5.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
6.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
7.與有關部門、地區開展業務交流活動;
8.指導法律援助工作站開展工作;
9.開展法律援助業務研究,推廣業務成果;
10.管理法律援助業務檔案;
11.開展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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