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原市迎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原市迎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迎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規章、政策。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建立統一規範的區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續接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民參保計畫。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七)牽頭推進全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參與人才引進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政策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承擔上級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各類材料的初審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許可權擬定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和離退休政策,指導監督區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十一)加強全區農民工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事項。
(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督辦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及其他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信息工作;負責幹部、文書檔案管理、報刊征訂、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安全、政務公開、車輛管理、公用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網路管理及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全局財務管理、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崗位責任的管理和提案辦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管理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和黨建工作。
事業單位管理科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規劃、預測工作,指導全區人才流動和開發,依法管理、規範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和勞動力市場。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和農村實用人才的開發與培養,承辦全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及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全區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崗位設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考核、繼續教育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初級評審委員會。承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工作。
工資福利保險科
負責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和離退休人員政策法規;承辦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齡連續、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及撫恤金和遺屬困難補助、津補貼審批工作;指導企業執行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監督區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負責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審核工作;負責企業工資協商、集體契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企業單位職工正常退休、工齡認定、工傷認定的審核工作;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報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病殘退休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政策的落實,負責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定各項保險的基金管理辦法,監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組織實施全區各項保險的管理工作。
勞動就業指導科
指導規範全區公共就業及服務信息管理;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綜合指導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全區專項就業資金的落實工作;落實勞動政策,執行國家勞動調整基本規則和勞動契約實施規範;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鑑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工作。
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負責對全區社會勞動力資源進行登記、統計,組織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區街辦(鎮)社區的就業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崗位援助、培訓;歸口指導勞動就業服務組織;對轄區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負責指導所屬企業。
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負責全區人才交流等公共人事服務及有關業務等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全區事業單位新招聘工作人員和大學生村(社區)幹部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管理;負責做好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做好大中專畢業生流動人員檔案管理工作,並按政策規定調整人事代理人員的檔案工資。
人才市場
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組織開展區域人才交流洽談和職業介紹服務,免費為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提供用工信息和求職登記,進行人事代理及人事檔案管理、錄用備案、技能培訓;負責為沒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提供辦理養老及醫療保險服務;為申報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和社會困難人員,進行收集、初審、上報;為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申請並申報;承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
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為自謀職業人員代理人事檔案並辦理退休手續;為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醫療保險代理;收集和發布職業供求信息,開展職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諮詢服務,免費為用人單位求職人員開展職業介紹服務和求職登記;受理靈活就業人員及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的資料審核;《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辦理;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等其他公共服務工作。
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
受主管部門委託,依法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承擔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等日常工作。
社會保險中心
負責辦理非國有企業社會保險登記、年檢和換證工作;負責辦理企業養老、生育、工傷保險的收繳、發放、審核等工作;負責職工養老金個人賬戶管理、養老保險轉移、停繳等工作;為企業離退休(職)人員發放養老金、調整待遇;負責審核發放參保離退休人員喪葬撫恤費。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所
負責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申報、審核、核定等工作;負責參保人員的建帳、記帳、中斷和恢復;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等業務;負責退休人員待遇審核、養老金調整、待遇變更工作。
失業保險中心
負責區屬企事業單位失業保險金的徵收管理;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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