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心是太原市財政局直屬單位。
一、貫徹國家、省、市人民政府對罰沒物資管理的規定,對全市罰沒物資票據及實物進行管理監督。
二、接收執紀、執法機關上交的罰沒物資。
三、接收上繳財政的抵債、抵稅物資。
四、接收財政撥款單位的國有資產以舊換新物資。
五、做好調撥、銷毀、變價處理的委託拍賣工作。
六、負責接收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及其負責人在外事活動中應上繳的禮品。
七、負責接收被撤消的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八、負責接收財政負擔的大型會議展覽、典禮等活動購置的固定資產。
九、負責對拍賣行申請經營罰沒物資業務的資格審批、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