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區發展和改革局

太原市尖草坪區發展和改革局

太原市尖草坪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太原市尖草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尖草坪區發展和改革局
  • 隸屬:太原市尖草坪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專項發展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完善規劃制度,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糧食和物資儲備的規範性檔案。
(二)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形勢,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監測預測預警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物價穩定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調節全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三)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協調金融機構為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及決策提出資金需求及政策建議。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投融資、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全區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外債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融資結構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安排下達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確定區級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前期預備項目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審批、竣工驗收、後續管理;依法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戰略、規劃和結構最佳化目標政策。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參與推進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六)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及相關重要事項,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規劃布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統籌城鄉發展,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事項,編制並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規劃計畫。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區政府服務業引導資金安排,重點項目和相關規劃政策實施,培育壯大現代服務業,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問題。
(七)研究提出全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協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及享受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西部地區開發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落實京津冀晉加強協作聯動發展政策。協調推進“一帶一路”和對外開放新高地建設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八)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負責全區主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及定價成本監審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管理監督工作,參與擬訂糧食、經濟作物、農業生產資料等政策補貼標準。
(九)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科學技術、衛生健康、教育、文化、民政、體育等發展政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要事項。
(十)牽頭擬訂綜合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相關事宜,協調能源與經濟建設,統籌能源消費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推進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重要事項,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炭、電力、煤層氣(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管理並擬訂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全區節能降耗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並推動實施。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和節能監察工作。負責煤炭、電力運行協調工作,分析、檢測煤電氣運的供需態勢和市場狀況,負責產運需平衡銜接和日常調節。統籌協調全區煤電氣運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性事件狀態下的緊急調度和綜合協調。
(十二)負責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全區鐵路、公路、軌道交通、公共運輸項目,負責交通運輸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全區價格管理責任,制定市場價格管理辦法,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許可權內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價格政策諮詢服務。
(十四)組織實施全區糧油購、銷、調、存、加工等業務活動;開展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承擔需要救助的災區和貧困區所需糧食;負責救災糧源的組織與調撥;負責全區國有企業糧食倉儲管理、技術推廣和安全儲存工作;負責對從事糧油批發經營的企業與個人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負責全區糧食的行業性管理和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擬訂區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擬訂區級地方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測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依法承擔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六)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區委財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下設:辦公室、行政審批股、運行監測股、物價監管股、能源監管股、物資儲備股。

領導班子

劉 智 黨組書記、局長
趙海平 副局長
郭變芳 副局長
李保鎖 副局長
郭蕊芸 副科級領導
郭蘭華 局務委員
張全旺 局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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