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基礎教育改革工作向縱深發展,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辦法》和全國、省、市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 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並發[2002]3號),結合當前具體實際,現提出我市 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於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文 號:2003-5-22
- 發布日期:2003-5-22
- 執行日期:2003-5-22
- 發文單位: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信息,方案正文,
印發信息
發文單位: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並政辦發[2002]53號
發布日期:2003-5-22
執行日期:2003-5-22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辦:
市教育局《關於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 按照執行。
方案正文
關於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
(市教育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為指針,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 決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改變目前我市城區義務教育管理分割的局面,實行初級中學下放市轄區管理,義務教育由地 方各級人民政府 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強化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好義務教育的法律意識。
國中學校下放的範圍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下放市轄區管理的國中學校為:
杏花嶺區:太原31中、太原34中、太原42中、太原43中、平民中學。
迎澤區:太原32中、太原36中、太原37中、太原39中、太原41中、太原45中。
小店區:太原38中、太原47中、太原51中。
國中學校下放的實施步驟
(一)2002年初召開市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領導 組辦公會議,具體研究、安排城區14所初級中學下放市轄區管理有關工作。
(二)根據市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領導組辦公會議精神,
組織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級中學幹部、教職工認真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辦法》和《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正確領會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重要性、必要性,達成初級中學下放市轄區管理的共識。
(三)各有關區相應成立由區長掛帥的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領導 機構,立即著手制定本區具體實施方案,書面報送市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領導組辦公 室。
(四)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計畫、經濟、財政、人事、規劃、土地、勞動等部門研究 、討論、確定14所初級中學下放市轄區管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書面報送市理順城區義務教育 管理體制領導組。
(五)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後,凍結各國中學校的人事、財務運作。市教育局對14所國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的幹部、教職工、離退休人員編制及其工資,學校經費、土地、校產、設施設備,黨建、檔案、學生等進行全面整理歸檔。
市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領導組再次召開辦公會議,協調處理各區、國中學 校在下放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六)2002年5-6月各國中學校組織專人進行人事、財產、土地、設施、設備、黨建、檔 案等的清點、登記、造冊工作,保證資產不流失,為順利交接做好前期準備。
(七)2002年6月中、下旬召開下放國中學校全體幹部和教職員工動員大會,並分別組織專 人深入各學校做好乾部、在崗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保證下放 工作順利進行。要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亂,質量不降。
(八)2002年6月底舉行14 所國中學校下放市轄區管理的交接儀式。並迅速辦理有關交接 手續,確保7月1日後按新體制運行。
國中學校下放的幾項政策規定
(一)國中學校原則上按行政區劃下放,由各學校所在區進行統一管理。但由於城 區國中學校布局不合理,某些地區生源較多,學生無法全部入學的問題十分突出, 決定將太原32中、太原41中跨區下放到迎澤區。初級中學下放各區後, 國小升國中工作仍由市統一協調。各區要接受市的安排,對跨區入學的學生不得超標準 收費。
(二)國中學校下放各區後,各學校校級、中層幹部級別、待遇保持不變。待條件成熟後,逐步推進改革。
(三)下放的國中學校的人、財、物等全部由各區進行統一管理。各學校離退休人員隨 學校一併下放各區,先由學校進行管理。
(四)國中學校下放後的經費政策為:
1、人員經費以各學校下放前一個月(2002年4月底)的實際數為基數,由市財政劃撥。
2、公用經費以各學校2001年剔除一次性因素後的財政實際撥款數為基數,由市財政下劃區財政。
3、2002年各學校教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按國家政策調資額由市財政負擔,統一下劃區財政。
4、各學校預算外經費與學校一併下放。各區應保證人均170 元生活補貼按時發放。
5、為保證教育費附加的足額徵收和規範使用,市級教育費附加仍由市級統一徵收統 籌使用。根據各區接受下放國中學校學生數占國中學生總數比例,學校新舊建設 和設備配置情況,可按項目需要下撥各區。
(五)各區應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儘快抽調專門人員成立國中教學管理和教學科 研機構,加強管理。為保證各國中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市教育局將選派6名有豐 富管理經驗的教育督導員到各區兼任區長助理,指導各區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其組織、人事、工資關係仍屬市管。
保證措施
(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認真配合各區做好初級中學接 收工作,在人事、土地、財政、規劃等方面特事特辦, 以保證國中學校下放市轄區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職能部門應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周密詳細地組織好 國中學校接收工作,確保對各學校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通過理順管理體制,促 進各學校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三)各初級中學應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理順城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決定要求和 市的具體實施方案,認真搞好教學常規管理,穩定教學秩序和教職工思想, 圓滿完成人事、財物、土地、黨建、檔案等方面的清理、登記、造冊工作,保證交接工作的 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