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商務局

太倉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276號)和《中共太倉市委、太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太委發〔2009〕35號),設立太倉市商務局(太政辦〔2009〕74號),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設9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設為辦公室、財務科、組織人事科、行業管理科、商貿流通服務管理科、外資外企管理科、外貿管理科(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外經管理科、行政服務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倉市商務局
  • 辦公地址:太倉市縣府東街99號6號樓
  • 所屬部門:太倉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太倉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制定全市商務發展目標及考核辦法,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推進流通企業改革、商業特色街區和社區商業建設和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定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辦法、措施、標準、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組織、指導、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市市場體系建設的意見,指導全市重點商業設施項目建設,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辦法,承擔全市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和市場監管,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要求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省、蘇州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加快服務貿易集聚區和服務外包載體建設。
(九)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鼓勵外商投資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涉外貿易促進活動,規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擬訂相關的扶持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調研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契約章程情況;統計分析實際利用外資情況;指導協調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內外企協作配套;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聯合年檢;受理協調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與糾紛;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核准、報批、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完善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貫徹實施國家、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和合作活動。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負責經貿活動的外事管理、聯絡和接待工作;組織全市因公對外經貿出國(境)團組的初審和報批;外商來華簽證初審;聯繫國外經貿合作網路。
(十五)負責全市開發區對外經貿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口岸開發和運用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提供有關口岸政策和投資環境的諮詢服務。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政策和法規,擬定地方相應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及招標工作;推動機電產品出口生產和出口生產技術的改造。
(十七)加強境內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八)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有關協會的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協助局領導協調各科室的工作和辦理局領導交辦事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文擬定和管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應急、行政和總務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擬訂商務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調查、跟蹤、分析商務發展的整體運行情況。
(二)財務科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我市財稅、金融、價格等意見和建議;承擔商務局各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和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基金及相關統計工作;承擔本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法制科)
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幹部人事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商務人才的引進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工作與管理。
負責局系統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做好黨員發展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制度建設及考核工作;承辦局系統人員出國(境)政審工作;負責商務系統的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商務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參與起草局重要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協調相關科室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四)行業管理科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執法指導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承擔繭絲綢協調和酒類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烹飪協會工作。
(五)商貿流通服務管理科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研究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地方性規章和標準草案,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
(六)外資外企管理科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利用外資工作;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的規劃、計畫;負責草擬全市利用外資的辦法並組織實施;調查、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工作的情況和動態,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資料;提供外商投資諮詢服務;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統計、分析、研究外商投資企業的資金到位、進出口、生產經營等運行情況,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動態;牽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協調、指導企業執行契約、章程,監督企業解散和清算;組織“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考核評審;調研國家有關投資政策的落實情況;負責改善全市投資軟環境的調研,提出意見、建議;承辦全市外商投資經濟糾紛投訴與調解的有關事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政策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協助管理開發區有關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和國際服務外包企業協會工作。
(七)外貿管理科(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相關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並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根據委託,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有關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年度貿易促進活動計畫;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擬定並實施我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承擔加工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承擔內貿行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依法審核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工作。
(八)外經管理科
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市人員出境就業,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全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的管理工作;推進我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九)行政服務科
負責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審批及契約、章程變更的審批,限額以上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初審上報及契約、章程變更的初審上報及省商務廳授權委託事項的審批、上報;鼓勵類項目的確認書初審上報,外商投資企業設備進出口的審批;加工貿易業務及進口料件轉內銷的審核;外經貿企業技術引進契約的初審上報;中國電子口岸卡(IC)備案登記、CA安全證書初審、機電證初審;外經貿企業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的審核上報,外經貿企業涉證商品的審批、審核上報;境外企業設立初審上報;外國人入境邀請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與內貿相關的審批審核發證工作;做好與審批相關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及各項創建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派駐紀檢組。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7名。
領導職數為:正職1名,副職5名,另核派駐紀檢組組長1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6名,其中:正科長(主任)9名,副科長(副主任)7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劉利民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