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 太 上 九 要 心 印 妙 經 》 , 唐 張 果 撰 。 道 教 內 丹 經 書 。 簡 稱 《 九 要 心 印 經 》 。 書 中 分 內 丹 為 三 品 , 以 九 轉 大 還 丹 為 上 品 , 認 為 九 轉 丹 成 , 每 轉 各 有 樞 要 , 即 九 要 : 第 一 「 真 一 秘 要 」 , 神 氣 皆 煉 , 性 命 雙 修 。 第 二 「 橐 龠 秘 要 」 , 心 腎 為 煉 養 神 氣 的 工 具 , 根 本 在 於 以 神 調 氣 , 以 氣 定 神 。 第 三 「 三 五 一 樞 要 」 , 三 五 一 指 三 陽 、 五 行 、 一 氣 , 道 本 自 然 , 不 離 一 氣 。 第 四 「 三 一 機 要 」 , 三 一 指 三 成 一 氣 , 上 有 神 仙 抱 一 煉 神 之 道 , 中 有 豐 國 安 民 煉 氣 之 法 , 下 有 強 兵 戰 勝 煉 精 之 術 。 第 五 「 日 魂 月 魄 真 要 」 , 日 魂 月 魄 指 「 陰 陽 」 , 日 屬 陽 魂 , 月 屬 陰 魄 , 每 月 上 十 五 日 魂 守 魄 , 下 十 五 日 魄 守 魂 , 一 時 之 用 , 可 奪 一 年 之 造 化 。 第 六 「 日 用 五 行 的 要 」 , 日 用 指 神 氣 相 守 , 聚 而 不 散 , 五 行 指 心 主 神 , 肝 主 魂 , 脾 主 意 , 腎 主 志 , 肺 主 魄 , 五 行 聚 而 化 之 丹 。 第 七 「 七 返 還 丹 簡 要 」 , 指 關 閉 七 竅 , 視 而 不 見 , 聽 而 不 聞 等 。 第 八 「 八 卦 朝 元 統 要 」 , 又 稱 「 八 卦 還 元 歸 根 之 道 」 , 八 卦 中 心 為 坎 , 腎 為 離 , 一 陰 一 陽 , 一 內 氣 一 外 氣 。 第 九 「 九 還 一 氣 總 要 」 , 九 為 陽 數 , 還 為 聚 合 , 一 指 氣 。 這 是 一 套 服 氣 的 功 夫 , 較 成 體 系 , 為 隋 唐 道 教 服 氣 理 論 中 的 上 乘 之 作 , 是 研 究 唐 道 教 內 丹 的 重 要 文 獻 。 收 入 《 正 統 道 藏 》 洞 真 部 方 法 類 。
原文
夫九要者,乃機要也。以應大丹九轉,故以道分九篇,法顯九門。九門合理,篇篇歸根。難不得親師之旨,得此要如親師訓。得者坐獲天機,悟之者為之心印。若依行者,在欲無欲,居塵出塵,分立九門,還元二儀。學道君子,細意詳之。先序顯用,次要應體,以體兼用,性命備矣。
真一秘要
夫
真一者,純而無雜,謂之真,浩劫長存,謂之一。太上曰:“天得一以日月星辰長清,地得一以珠玉珍長寧,人得一以神氣精長存。”一者,本也。本,乃道之體。道無體,強曰體。有體之體,乃非真體。無體之體,日用不虧矣。真體者,一是也。真乃人之神,一者人之氣。長以神抱於氣,氣抱於神,神氣相抱,固於氣海。造化神龜,乃人之命也。神乃人之性也,南方赤蛇。命乃北方黑龜。其龜蛇相纏,二氣相吞,貫通一氣,流行上下,無所不通,真抱元守一也。
橐龠秘要
夫橐龠者,人之心腎也。心者,神之宅。腎者,氣之府。既一心為宅,以腎為府,豈有造化也。今時學道之人,使心運氣,亂作萬端,屈體勞形,非自然之道。聖人曰:“凡是有相,皆是虛妄。無相之相,謂之真相。”真相者,神氣也。神者,心之主。氣者,腎之本。是以聖人返本還元。還元者,補髓也。補髓之機,還元之道,命乃了矣。聖人立法曰:“假一神調氣,藉一氣定神。”神氣調定,方曉動靜。動者,氣也。氣者,命也。靜者,性也。性,乃神也。神不離氣,氣不離神。神氣不相離,道本自然也。
三五一樞要
夫三五者,三陽五行一氣也。三陽者,三火也。以精為民火,以氣為臣火,以心為君火。君火,乃性火也。惟性火不可發,亦不可用性火。若發,如“火生於木,禍發必克”。不用者,必不可動也。蓋是神定則氣定,氣定則精定。三火既定,並會丹田,聚燒金鼎,返煉五行,運氣於一。氣綿綿,一晝一夜一萬三千五百息。按周天三百八十四爻,氣血行八百一十丈,脈行五十度,乃周天,方為火候。其火有二等,分於內外。外火者,有形有象,可煉五金,造化五穀,滋養於人。此火非能煉內丹。煉丹之火,其在內火。內火者,有名無形,藉五穀之氣即生真火。真火既生,返煉其精,精返為神,煉神合道,道本自然,不離一氣。一氣既調,百脈皆順也。
三一機要
夫三一者,三成一氣也。上有神仙抱一煉神之道,中有富國安民鍊氣之法,下強兵戰勝煉精之術。道分三成,不離一氣。一氣者,天也,乃天清虛自然之氣。氣中有神,神抱於氣。因氣抱於一,神煉合道,道本自然。此乃神仙抱一煉神合道也。中有富國安民鍊氣之法。中者,人也。以身為國,以氣為民,以心為帝王,帝王愛民,而民自安。帝王者,心不亂也。心不亂,則氣自氣調,氣調則神和,神和則精悅,精悅則身安泰。此乃富國安民鍊氣之法也。以重濁而為地,其濁中有清。在欲無欲,為之強兵。心不動而氣不交者,為之戰勝。此乃強兵戰勝煉精之術也。及人之未生時,在乎混沌之間,亦神不曾離氣,氣不曾離神,神氣不相離。精神內守,精散為氣,氣結成神,煉神合道,道法自然,因道建法,法就顯術,分而為三,混而為一。一者,精也。精,乃元氣之母,人之本也,在身為氣,在骨為髓,在意為神,皆精之化也。蓋萬物皆稟一氣,因氣造化五行。五行即五穀也。五穀之氣,入於臟腑,精住丹田。精者,人之本也。是以
聖人返其本而還元,此返本還元之道也。
日魂月魄真要
夫日魂月魄者,陰影也。陰影者,日月也。日屬陽,魂月屬陰。魄日中有雞,西方金肺之象,屬陰,乃日魂藏月魄,魄滿於魂,故日以清。月中有兔,東方木肝之象,肝屬陽魂,乃月魄藏日魂,昏滿於魄,故月以明。魂魄者,乃人之鉛汞也。鉛汞有數,鉛八兩乃。一斤之數,十六兩也,凡二十四銖為一兩。按周天三百八十四爻,日月運度之數,天地造化之機。聖人立數,後人依數而行之。其大小之法,因數有定。大者一年之法,小者一時之用。一時正則可奪一年之造化也。密語曰:“凡每月初一日,為首正時,坎卦進汞一兩,離卦進鉛一十五兩。次日,坎卦進汞二兩,離卦進鉛十四兩。至十五日,抽添數足,周而復始。其大小月,細審詳之。”鉛汞者,人之魂魄也。魂魄者,人之神氣也。神者好靜,氣者好動。動靜常在,坎離之間。動靜之訣:上十五日,日魂守魄。下十五日,日魄守魂。一時之用,可奪一年之造化也。
日用五行的要
夫日用者,長以神守於氣,氣守於神,神氣相守。聚而不散者,真日用也。神能通應,意到心成。若神定,則行住坐臥晝夜皆同。神伏氣,在氣在神在形。三物皆在,復歸真一,萬事畢矣。又五行者,心主神,肝主魂,脾主意,腎主志,肺主魄,五行聚而化為丹也。聚之訣曰:“專於一,神志於一,意守於魂,魄會于丹田。”魂魄者,人之神氣也。氣乃命也,神乃性也。一性固命,一命固性。性命相固,共成一氣。一氣者,火也。其火無形,發之有焰。此火只可煉丹,不可別用。若能內守,真火聚而不散者,真抱元守一之道也。
七返還丹簡要
夫七返還丹者,天有七星,運斡四時,人有七竅,唯聽視聞。眼觀色者,視之不見,耳聽聲者,聽之不聞,鼻不聞香,口受無味,真七返也一。心歸命,謂之還五氣不散,謂之丹。有二種於內外二丹,超神接氣。超神,在世出世。接氣者,火候無差。其內丹不得,外丹則不成。其外丹不得,內丹則無圭。內丹者,真一之氣。外丹者,五穀之氣。以氣接氣,以精補髓,補接之功,不離陰影二氣。陽氣升即為返,陰氣降即為還,晝夜還返至丹田。陽不得陰而不升,陰不得陽而不降,自然還丹之要秘於此矣。
八卦朝元統要
夫八卦者,以心腎為坎離。坎離為
陰陽,陽即魂也,陰即魄也。魂者,以應東方甲乙木,謂之青龍。魄者,以應西方庚辛金,謂之白虎。因坎離生龍虎,乃成四象,內分八卦。八卦者,東方甲乙木。甲主乾,乙主坤,木生丙丁。丙主艮,丁主兌,艮兌合序,為一氣者,火也。火生戊已,戊已無形,分於四季,內生庚辛。庚主震,辛主巽,合而為一者,金也。金生壬癸,壬主離,癸主坎。坎離者,陰陽也。陰陽者,內外也。內氣為陽,外氣為陰。陰陽升降,動靜自然,非神所作,乃天地沖和之氣,常在坎離之間,綿綿晝夜,息息無窮。此乃八卦還元歸根之道也。
九還一氣總要
夫九者,陽也。還者,聚也。一者,氣也。九陽既聚,性命相守,上則清虛日月行度之數,下則地氣生產萬物之源,中則人身陰陽造化之理。內各有三,故曰三共之道,是名九要也。內各有三者:天有三日月星,以應人之眼耳鼻;地有三高下半,以應人之魂魄精;魂魄精者,以應人之精氣神。神乃精之主,精乃神之本。名則分三,不離一氣。一氣者,胎息也。胎乃藏神之府,息乃胎化元。因息生息,因神為胎。胎不得息,則不成息。不得神則無主,神乃息之主。息乃胎之根,胎乃息之宅。神乃胎之真,在腹中謂之胎。一呼一吸謂之息,故名胎息也。胎者,形中氣之子。息者,形中神之母。形中子母,何不存守。存者,存其神而守其氣。其氣在坎離夾中,圓如杵臼,又象伏龜,故曰神龜。龜含黑水,水中有氣,名曰神氣,又曰碧眼胡僧,號曰真人,人之根蒂俱在此焉。十二時中,天門借氣,緊閉地關,神室內守。自有神龜,呼吸有名,無形有動,無名非所用,升降自然。藉外氣,則升隨氣升,而腹自鼓。外氣升而內氣降,內氣降而腹自納。鼓納之機,天地之橐龠也。橐龠者,天地動作之氣,真陰真陽也。內氣為陽,外氣為陰。內氣不出,外氣不入,神符氣定,外氣符即為至寶,內氣符即成金丹。金丹者,純陽之物,浩然之真,直指天機,歸根之道盡矣。若遇至人,與天盟誓,先付口訣,次傳心印,慎勿輕泄天寶。戒之戒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