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市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和教育工作的措施、規定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長市教育局
  • 性質:非盈利
  • 地址:天長市
  • 屬性:政府組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和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所屬學校的教育督導與評估;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合理規劃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四)統籌和指導全市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以及機制體制創新,指導職業教育教學和教學評估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學校的審核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提出市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由市統籌使用的教育經費的安排計畫;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相關管理制度;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制直屬事業單位、直屬學校經費預決算;負責全市公辦學校的國有資產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收費項目、標準,管理預算外資金;擬定教育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全市教育項目建設和校舍安全工作。
(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直屬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安全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統籌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和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能力,處理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國防教育、法制教育、環境教育、民族團結教育等各類專題教育工作。
(七)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管理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教職工交流、調配和教師招錄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職務評審、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八)負責全市高中階段教育的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入學工作;會同上級教育部門擬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的招生計畫;負責基礎教育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九)統一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協作,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制定辦理外援項目的申報及協調服務工作。
(十)規劃、指導全市教科研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宣傳、接待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計畫、總結的起草工作;承擔信息編髮、督辦督查、保密、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安全保衛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品、設備的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購置、維修和調度的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對外協作、支援、聯絡工作。
承辦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宣傳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老乾股)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繼續教育、校長(園長)和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組織實施教師招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職務的評聘工作;承擔教育系統評優表彰獎勵、特級教師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人事檔案管理、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培訓、聘任等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離、退休和職工的管理工作,協助局關工委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基建股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的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基建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審核和協調各校的校園規劃、校舍建設;指導各校進行工程招標、契約簽定、質量監督、進度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編制審核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危房改造,制定年度維修計畫,負責維修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項目建設和校舍安全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擬定教育經費中、長期規劃,統計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投入和使用情況;編制直屬學校經費預決算;協助管理上級下達的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等各類教育專項經費;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各學校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按有關規定承擔國(境)內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指導全市各校後勤工作,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經費管理;承擔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負責全市學生資助、助學貸款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基礎教育股
管理和指導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思想政治和德育、班主任隊伍建設及校外教育工作和留守兒童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生法制教育、環境教育、民族團結教育等各類專題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標準化建設;編制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畫,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招生工作,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執行情況,規範管理基礎教育教材、教輔用書、教學用具使用;指導全市中國小體育、衛生、健康、國防、安全、禁毒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示範(特色)學校創建工作;指導青少年科普工作,管理普通中國小學科競賽活動;參與中國小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職業與成人教育股(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統籌規劃、協調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和圖書館、實驗儀器設備建設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參與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體制改革和師資隊伍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籍管理;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就業指導工作;參與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承擔全市社會力量辦學規劃、考察、審核、審批、管理和評估督查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 學校安全資產管理股
指導和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能力;負責和檢查學校安全管理、治安保衛工作;協助處理學校突發公共事件;聯繫協調學校及周邊環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指導和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學校處理校方責任險賠付工作;負責學校布局調整後國有資產處置及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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